普陀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16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科处室,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陀公证处,各司法所:

  现将《2016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在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举措,继续履行好法律保障、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职能,规划好2017年区司法行政工作。

  特此通知。

  普陀区司法局

  2017年2月15日

  2016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和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指导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凝心聚力、创新引领,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为普陀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着眼风险防控,努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社区矫正监管教育不断加强。制定《普陀区社区矫正执法公开工作试行办法》,稳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扎实推进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考核,完善“分类管理,分级处遇”,31名社区服刑人员受到奖罚分处理。完善“区、街镇、居村委”三级社区服务基地网络,组织矫正对象集中社区服务,有效增强在刑意识。推进社区矫正在线教育平台升级改造,完善平台内容、模块,提高教育效果,累计参加网上学习170余人次、4500学时。全年累计矫正社区服刑人员963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184场、6580人次,完成各类社会调查639人次、入矫宣告440人次、期满宣告539人次,完成对3名沪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收监工作和1名外省籍保外就医对象的当场交接,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二)安置帮教工作项目化持续推进。举办“爱的黄丝带”安置帮教广场宣传活动,提升安帮工作社会知晓度。组织第五期“心航训练营”活动,开展五周年总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深化“雏鹰冬(夏)令营”、淑德公益基金会“特殊人员家庭关爱行动”爱心补习班等项目,为特殊群体未成年子女提供帮助。充分发挥乐业工作室作用,促进就业100余人次。开展帮困慰问,对450余名困难对象提供8万余元帮困补助、3万余元实物补助,提供廉租住房补贴9人、低保513人。全年累计帮扶帮教刑释解教人员2490人。

  (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落实。加强所社信息衔接工作,有效促进强制隔离对象教育管理,全年向所内传递社会源头信息18人次。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帮扶救助,办理临时补助892人次,协调相关单位为对象办理低保149人次,促成17名对象就业。加强禁毒宣传,以宣传《上海禁毒条例》为重点,以观看禁毒电影、组织巡回演讲、开展集中宣传、网上禁毒知识竞答等形式,增强群众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全年开展接所186人次,宣告签约342人次,及时为每名对象建立帮教小组,对违反协议者向公安机关出具《抄告书》62份,配合公安机关成功查找失控人员16名。

  二、着眼“同心家园”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司法所建设切实加强。制定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加强对司法所的管理和指导。指导长寿、甘泉两家司法所做好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升司法所整体建设水平。指导司法所以居村委法律顾问制度为抓手,参与居村委换届选举、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物业纠纷化解等,为“同心家园”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目前,已实现全区街道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居村委聘请法律顾问全覆盖。长风司法所强化法律服务支撑作用,参与地区建设。曹杨司法所创新人民调解培训模式,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石泉司法所积极参与区域旧改,助力旧改顺利实施。真如司法所服务保障铜川路水产市场关闭工作。宜川司法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特殊疑难矫正安帮对象的帮教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万里司法所举办“古树杯”公众参与社区治理能力工作坊,深化基层社区治理和法治建设。长征司法所为红旗村征收整治工作提供线上线下多元化法律服务。桃浦司法所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治文化实践小区创建,桃浦镇获评“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成效明显。通过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方式配齐配强区、街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做好服务项目评估工作。与区信访办联合印发《普陀区关于建立和加强人民调解与信访联动联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驻区信访接待大厅人民调解工作室,畅通信访矛盾多元疏导渠道。编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操作手册,从咨询接待、审核受理、实施调解等6个阶段25个环节,加强全流程质量监控。加强与医院沟通配合,形成医患纠纷化解合力。指导区人民调解协会完成换届选举。组织开展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系列活动,以赛促训,有效提升人民调解能力和水平。全年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8826起,调解成功8715起,调解成功率98.74%,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4530份;受理医患纠纷124件,成功调解121件,履行率100%,现场处置医患纠纷16起;各街道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接待咨询8591件,11811人次,受理来信来访2244件,解决2193件,解决率97.73%。受理“110”公安司法联动接处警9064件,调处反馈率100%。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建立区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线下实体窗口、线中12348电话热线、线上网络系统相结合的综合性、一门式法律服务模式,组建管理、志愿者两支队伍,规范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依托街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整合律师、公证员等专业资源,推进建立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着眼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一)加强律师和公证行业服务管理。会同区发改委、财政局等五部门制定《普陀区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并完成相关操作细则,引导律师服务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举办普陀区骨干律师培训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培训班,指导区律工委组织开展普陀区第二届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优秀女律师、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律师行业监管,完成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推进公证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公证质量监管。扩大公证公益服务覆盖面,落实“两免公证”、失独家庭公证减免、老残病弱绿色通道等项目常态化。提升公证信息化水平,为身份等信息核查提供便利。全区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12196件,非诉讼案件2816件,业务创收6.01亿元,税收0.84亿元。公证处办理公证21461件,其中国内公证12724件,涉外公证8560件。

  (二)服务保障重点地区建设。主动对接桃浦转型发展,举办桃浦转型发展法律服务专题调研培训,组织律师开展桃浦转型发展相关法律问题调研,形成土地收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7项法律服务调研报告,为桃浦转型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治宣传等资源,为铜川路水产市场关闭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公益服务功能,为区旧改地块、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房屋拆迁等重点项目提供保全证据公证服务。组织人民调解员进驻长寿白玉坊、鸿寿坊等5个旧改基地,参与家庭共有产、遗产继承等调处,通过接待和调解促成107产居民签约。

  (三)探索公证与诉讼对接机制。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公证咨询窗口、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以无争议或存在调解可能性的家事纠纷案件为切入点,试行“公证程序前置”,并对继承等部分家事纠纷进行非诉调解。这项改革探索受到了最高院、市高院、市司法局的关注与肯定,最高法院副院长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440号建议的答复》中充分肯定了普陀区此种衔接模式。全年共接待咨询1018人次,开具公证联系单432份,受理直接分流案件268件;接受立案庭移交案件288件,公证处已受理122件,出具公证法律意见书27件,协助法院完成相关案件信息核查42件。

  (四)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做好农民工、老年人等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活动,加强劳动仲裁代受理点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在区看守所、区法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室,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开展“向阳花”未成年犯帮教活动,提高未成年犯自我保护意识;与吴家洼监狱开展对口合作,依法保障在押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刑事速裁试点工作,与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在速裁案件中进一步发挥值班律师作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意见(试行)》。探索开发在线视频平台,深化便民服务举措,做实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年共受理援助案件1002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492件,刑事援助案件510件。接待10376人次,接答“12348”电话10364个。

  四、着眼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一)依法治区工作深入推进。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人员配置。细化分解“上海法治城区创建活动评估指标体系表”,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法治城区”创建制度化、规范化。连续四年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区依法治区工作,提出下一阶段依法治区工作建议。深化完善“党委领导依法治区工作专题报告制度”,该制度被市司法局作为创新性项目向全市推广。不断完善“法星小贴士”工作机制,编发“法星小贴士”4期,向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推送。指导申报的区法院、区检察院两个案例荣获第七届上海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

  (二)“七五”普法顺利启动。向区委常委会汇报本区“六五”普法执行情况和“七五”普法的总体安排,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召开区“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有效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打造法宣微信公众号“法星在线”2.0版,开展网上竞答活动,吸引近2万余名粉丝关注,参加活动38.2万余人次。积极参加区“两会”现场咨询和办理工作,送法进机关;组织开展《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系列宣传、2016年区春运集中法治宣传、“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咨询、“法治夏令营”、“普法读书会”、“名律师系列行”等活动,送法进社区、进学校。组织开展普陀区第一届“同心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参加区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编发选举简报25期。配合上海电视台《法制特勤组》栏目拍摄案件12件,录用播出4件。

  (三)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做好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初步建立局权力与责任清单体系。研究制定《普陀区司法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推动诉访分离,完善信访与投诉分流流程。完成区司法行政系统27项重点及专项调研课题,区司法局多项调研课题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度调研课题成果评选中获奖。编制完成12期《司法行政工作法规最新速递》和《普陀区律师行业信访(两个建议)案例评析》。

  五、着眼司法行政组织保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书记上党课、专题学习研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95周年活动,举办“党旗引领我成长”党史党规在线知识竞赛。认真开展局领导班子换届考核,积极做好系统“两代表一委员”推荐推选,加强律师统战工作,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创建。

  (二)规范基层党建基础。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为基本依托、以指导帮带为基本手段,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指导创建党建创新项目。推进“两新”组织“两个覆盖”,新建3家独立党支部,优化联合党支部。开展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和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公务用车改革,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法律服务监督,严查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发布《普陀区司法局廉洁自律公约》,加强经常性提醒与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