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2016年01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政府: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度依法行政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区司法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内涵发展、提升质量”为主线,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从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着手,完善我局“清单、制度、流程”设计,梳理我局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修订局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及办事指南,清理修订内部规章制度,落实行政问责制,细化基层司法行政的业务流程;把法律服务和保障作为重要任务,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律师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服务政府决策、社会矛盾化解及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和规范法律服务领域,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实效。扎实推进依法治理,着力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主要做法

  (一)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区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再次修订发布我局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及办事指南,制定印发《普陀区司法局行政审批申请接收制度》(试行),全年办理各类行政审批1050件,办结率100%。

  细化行政执法流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社区矫正、社戒社康、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指导旧改、司法所标准化、人民调解员管理、法律援助等业务指导手册,通过这些业务流程指导具体工作。

  积极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围绕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政府自身改革,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体要求,针对本单位行政权力、行政责任,认真梳理“两张清单”。

  完善机关内部制度建设。清理修订了19项机关规章制度,完善行政问责制,严格落实党内监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干部选拔任用、经费管理、述职述廉、信访处理、谈话诫勉等制度,坚持以网络、公示、会议等形式向群众公开人事、经费支出等政务事项。

  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将执法人员培训纳入全年计划,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做到持证上岗。每年按照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的年审注册工作。推进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突出法律服务与保障职责

  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尤其是在节假日及全国两会期间实行每日排查和值班备勤,定期对矛盾纠纷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2015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9496件,调解成功9362起,调解成功率98.59%,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4988份。受理医患纠纷166件,达成调解协议148件,调解成功率89%。各街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受理来信来访2635件,解决2559件,解决率达97.12%。将人民调解服务项目成功纳入区政府采购目录,制定《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有力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发展。

  整合资源服务保障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及重点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26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份;律师陪同区领导信访接待49次,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开展“居村委法律顾问制度”调研和试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完成甘泉路街道所属20个居委会和律师事务所的签约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双结对”为载体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桃浦科技智慧城法律顾问团,服务桃浦地区转型发展,并成立课题组,组织专题调研,撰写形成法律服务专题调研报告;主动服务上海普陀并购金融集聚区建设,促成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业务委员会入驻集聚区,参与设立国际并购仲裁中心的可行性研究,协调美国贝克·麦坚时律所与集聚区组织中国企业投资欧洲暨一带一路研讨会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进驻旧改基地,建立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室,全力保障锦绣里南块、中兴村、兰凤新村、澳门路524弄、集贤邨(上海佛教博物馆)、红旗村等6个基地的旧改工作,共派驻34名资深人民调解员,参与家庭共有产、遗产继承等调处工作,累计接待咨询887件3139人次,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530份,通过接待和调解促成839产签约,较好完成了全区4750户、14.73万平米的旧改任务,努力为区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依法监管教育帮扶社区服刑、刑释解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社会特殊人群。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全区的社区服刑人员未发生脱漏管和违规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研发并完善手机APP定位系统和后台电子监控系统,将区域监控、实时定位、监视控制、报警处置、签到记录等功能融于一体,构建智能“电子围墙”,实时定位和跟踪监视重点监控对象。开发建立社区矫正中心“在线教育平台”,采取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集中教育模式,提升教育质量和效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与审判、监禁环节的无缝衔接,开展经常性的动态研判,强化日常监管。全区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得到有效管控、教育和帮扶,社区戒毒执行率、社区康复人员管控率居于全市前列。规范管控流程,采取重点管控措施,组织戒毒专职民警加强重点对象的筛查,形成一人一方案,协调相关部门为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办理临时补助、低保、廉租房及就业等问题,各司法所开展“海星同伴”巡讲,打造“阳光谷”品牌,创建“无毒社区”和“无毒场所”的“水清行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全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保持低水平,开展狱内必访,做到无缝对接;及时准确地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庭和工作情况及其思想动向,建立一人一档,精心设计“照心路启心航”项目合同,通过政府购买安置帮教服务争取资金,促进“六必”工作落到实处;开展“关爱行动”、“大手牵小手”“心航训练营”等活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开展帮困慰问及就业推荐,中心慈善超市发放补助用品,为对象推荐上岗就业等措施。刑释解教人员帮扶工作机制得到拓展与完善。

  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法律帮助,扩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覆盖面。2015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法律咨询9916人,同比增长65.9%;受理援助案件792件,同比增长47.2%,接答“12348”咨询电话11050个,同比增长2.4%。继续推进法律援助业务标准化建设,优化便民利民措施,以“互联网+法律援助”为载体,实现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流转,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程监控体系,打造“阳光法律援助机制”。建立“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纵向在各街镇、各居委、普陀看守所覆盖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横向在相关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分中心或代受理点,方便群众获得援助服务。

  (三)引领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六五”普法总结年,普法宣传教育呈现全方位多角度态势。一是升级新媒体载体。调整“法星在线”微信平台格局和信息采编内容,拍摄法宣微电影《讨薪风波》,用好“上海普陀司法”政务微博,联合区法院开展“学宪法,找达人”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策划制作各类主题法治漫画挂图,不断增强法治元素的感染力和传播力;二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石泉法制特色公园”、“绿春苑法治文化实践小区”、“法宣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的品质和内涵。组织开展法治电影放映、法治故事大家讲、法治黑板报展评等各类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普法讲师团”,组织“名律师”深入社区、校园、企业、机关、园区、军营等开展法治宣讲和咨询服务活动,全年开展各类活动40余次。在法治宣传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接待法律咨询服务6千余人次,设计制作发放系列法宣产品1万余件,发放普法资料5万余份;三是聚焦重点人群普法。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深化“校园联盟”机制,开展普陀区青少年法治主题教育课评优活动,牵头组织区青少年普法及维权典型案例的征评工作。组织基层商会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商会会员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进行免费法律体检等。

  协调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以“建立依法治区工作专题报告制度”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旁听庭审工作”为抓手,努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创办“法星小贴士”,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设法治普陀实施意见》,明确区各部门在建设法治普陀的责任,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建设和基层法治创建,指导工商普陀分局成功创建为“上海市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长风新村街道被授予“基层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称号。开展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评及民主法治课题研究,建立依法治理优秀案例二级评审机制,及时进行评比表彰。组织成员单位及街道(镇)积极参与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工作。

  三、存在不足

  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逐步深入人心,当前行政管理日趋专业化、复杂化,执法人员往往需同时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法律素养。首先,局机关干部的执法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要强化程序意识;其次是事中事后监管有待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权力“放”和“管”的有效衔接,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既防止监管缺位,又防止监管错位和越位。

  四、2016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法治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着力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2016年法治城区创建工作,着力于提高城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最新规定,进一步拓宽渠道、丰富手段,注重质量和效果,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坚持“三调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推进人民调解服务区域旧城改造工作。加强与房管局的沟通协作,推进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完善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运作体系、评估体系,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指导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加大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居(村)委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力度,切实发挥其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推动基层自治与共治的发展。

  (三)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社戒社康工作,保障区域社会稳定。推进矫正执法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在线教育模式,加强普陀区社区矫正中心门户网站及在线教育平台建设。推进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发展,继续大力挖掘区级方位内爱心企业,鼓励企业接纳社区矫正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推进建立街镇层面的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推动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率稳步上升,为促进辖区稳定和谐夯实基础。

  (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提高律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水平。进一步明确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工作范围、工作方式、指派流程、效果评估、补贴支付等内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及时调整思路和方法。完善列席会议制度,提升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的效能。扩大律师担任区、街镇、居村委法律顾问的覆盖面,认真做好律师服务进科技园区工作,推进区律工委与其他分园的合作服务签约,切实提高律师为本区科技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服务的覆盖面。

  (五)开展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探索社区自治与共治。指导司法所做好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司法所的整体水平。指导司法所充分发挥“两者一平台”的功能,进一步探索社区自治与共治的方式及渠道。指导司法所结合街镇实际,深化“律师双结对”活动,积极探索,创新模式,打造街道(镇)品牌特色。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作模式、完善服务方式,发挥司法所在服务本地区中的积极作用。

  (六)借助“七五”普法开局契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科学谋划本区“七五”普法规划,聚焦区域建设重点深化法治宣传,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向商务楼宇、工业园区、旧改基地等空间延伸,着力提升公民的规则意识,促进法治宣传与为民服务有机结合,提升“法星在线”新媒体普法效能。

  普陀区司法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