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普陀区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4年12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政府:

  按照区府办通知要求,现将2014年度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强化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打造法治、责任、服务的司法队伍

  ——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印发《普陀区司法局行政执法依据简要摘录索引》,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执法依据目录,使各部门执法权责明确;公开《普陀区司法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将行政审批的具体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渠道等明确告诉行政相对人;列出制度建设清单,对局原有制度通过“废改立并留”,形成17项制度汇编,对机关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探索细化专业工作指导手册。分别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参与旧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戒社康等七个方面研究形成了“指导手册”。建立起与法律、规范、文件统一、规范更细致、要求更明确,能够与法规互补并可直接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指导的办事准则,通过业务表述、部门职责、工作流程、格式文书标准的建立,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执行力。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共有27名执法人员通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每月印发《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新法速递》作为业务学习资料;研究制定《普陀区司法局督查和问责工作办法》,完善行政问责制,通过内部监督,对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矛盾排查、调处机制

  截至12月1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8296件,调解成功8179件,调解成功率98.59%,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4755份。各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接待咨询7324件,受理来信来访3499件,解决3417件,解决率达97.66%。

  ——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持续推进。发挥劳调委、妇调委、交调委、联调委、物业调委会等专业调委会的作用,对行业性矛盾纠纷开展调解。研究制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手册》、《普陀区医患纠纷引发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医患调解工作规范性。共受理医患纠纷145件,成功化解133件,全部达成书面协议,调解成功率91.72%,引导司法确认8件。增强部门合力,现场制止医闹14起,维护了正常的医疗机构秩序。

  ——人民调解服务旧改工作成效明显。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参与旧改工作指导手册》,指导示范人民调解服务旧改工作,为曹家村、金沙新村、东新(四期)旧改工作搭建“第三方调解平台”,共接待咨询1464件、2726人次,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413份,指导居民签订家庭内部协议119份;在《新普陀报》开展专题宣传,营造和谐的旧改氛围。

  ——矛盾排查化解常抓不懈。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深入社区排查摸底,全面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及全国两会、亚信峰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等重要节点期间实行每日排查,每季度撰写研判报告,加强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科学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政府决策、民生保障能级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工作会议制度,安排律师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22次、陪同区领导信访接待45次,参与重要事项的研究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加快推进律师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政府部门和街镇政府占比分别为82%和100%,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履职过程中的协调辅助和参谋助手作用。组建桃浦科技智慧城法律顾问团、基层商会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等,为桃浦等重点地区发展和区内商会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选派律师参与长征镇朝新村集体资产矛盾处置、石泉“8.26”闪爆事件、普陀四村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组织金融方面专业律所开展长风并购金融集聚区建设的专题调研,为防范政策和法律风险提供参考。

  ——法律援助质量、数量有较大提升。今年,法律援助共接待来访咨询5076人,受理援助案件477件,同比去年增长36.5%,接答“12348”咨询电话8786件,增幅30.6%。形成《上海市普陀区民事法律援助标准化制度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报告。建立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网上校验平台,实现与区民政局、残联、老龄委数据库信息共享;制定《普陀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全程监管办法》,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程监控信息化系统。

  (四)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社戒社康职责,规范执法、创新教育和服务方式

  ——社区服刑人员稳定可控。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把社区矫正人员“入口、监管、教育、帮扶、出口”五个重点关口,采取“片区分段,结合管理”的方式,合理配置民警队伍资源,充实基层矫正执法力量,加强选派民警和专职干部队伍培训,提升执法工作规范性和严肃性。创新教育模式,推进项目化工作。构建“悔过-修身-暖心-帮困-启航”五位一体支持体系,以巩固矫正效果,提高管控水平。建立“中心——司法所”两级研判机制,探索三色动态预警机制,全区的社区服刑人员未发生脱漏管和违规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

  ——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保持低水平。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率、入户率、就业率均达到96%以上。一是落实《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通过志愿者培训、特殊人群招聘会,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与五角场监狱、北新泾、军天湖等监狱举办狱内必访活动,做好大墙内外衔接。三是全面落实“五所联动”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强化重点必控对象管控措施,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扶工作机制。

  ——社戒社康试点取得新成果。劳教制度废止后,社戒社康部分职能调整由区司法行政部门承担。普陀区司法局在全市先行先试,及时组建工作机构,编制《上海市普陀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手册》,规范工作流程,探索工作机制。全区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得到有效管控、教育和帮扶,戒断率为24.9%,戒护率达94.8%,社区戒毒执行率、社区康复人员管控率年底跃居全市前列。探索实施所内所外戒毒康复相互衔接工作机制。在“调职能、理关系、造流程、抓规范、夯基础”中,稳步推进社戒社康试点工作,试点经验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五)扎实推动依法治区和“六五”普法,突出重点,努力创新,服务“法治普陀”建设

  ——依法治区进程深入向前发展。推进“建立依法治区工作专题报告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旁听庭审工作”;指导工商普陀分局创建“上海市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指导长风新村街道基层法治创建,获得“基层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称号。健全领导小组工作联络和督促检查制度,指导完成10个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立项;开展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评活动,建立依法治理优秀案例二级评审机制,区政府法制办《严格合法性审查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被评为上海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

  ——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深化“法律六进”,一是设计制作发放系列法宣产品: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家庭生活法律常识》宝典(电子书)、法制漫画挂画、订购便签本、笔袋、“法治百宝箱”等法宣产品,满足不同层面的法治文化需求;二是继续打造“四个联盟”:“微博联盟”开展“普陀法宣宝典”有奖微评活动,近万网民转发和评论;“校园联盟”在8所中小学校开展“小法官网上行”、法治教育课观摩等主题活动,并将实践成果覆盖全区各中小学;“广告联盟”推进普法公益视频在区内公共场所大型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楼宇联盟”在大型商务楼内设立“法律服务站”,为楼宇内中小微企业开展法治宣传。三是推出“三微”品牌:开通“微信”公众号—“法星在线”,发布最新法律法规、展示法治实践成果,线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录制“微电影”,会同检察院、曹杨职校等单位拍摄“青春网事”微电影;开展“微代言”,邀请区域内的劳动模范录制关于社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音频广告。

  存在不足

  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法律素养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行政管理日趋专业化、复杂化,因此对执法人员的要求很高,不仅要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知识,而且要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因此,要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干部的法治思维,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

  三、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普陀”中的职责和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改革发展为动力,坚持做实职能、做精主业、做亮品牌、做优管理、做好保障的工作布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全面履行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改善民生的职责任务,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加快推进普陀建设成为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对旧改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提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公信力;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人民调解协会服务的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社区舆情监测,汇集和运用大数据,加强研判工作,注重研判成果的转换运用。同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联合调处、专家咨询等工作制度,努力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社戒社康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规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进一步畅通公、检、法、司衔接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网站,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知晓度,同时,方便特殊对象利用网络接受法治教育,提高在刑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深化“六必”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推进社戒社康对象移交执行、出所领回、措施变更、提前介入等衔接工作,积极帮助社戒社康人员戒除毒瘾、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扎实推进“法治普陀”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承担对全区依法治区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职能,不断推进完善依法治区工作报告制度,深入推进法治城区创建、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评活动、民主法治课题研究及依法治理重点项目建设。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继续打造“三宝”、“四联盟”、“三微”品牌,继续推进“名律师系列行”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法治主题公园、文化广场等法宣阵地建设,重点打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示范点;把握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法宣活动,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和“七五”普法规划。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行政机关应诉水平,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积极推进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服务区域转型发展。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做深做实律师参与信访矛盾核查化解和陪同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建立律师参与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专题调研,为法治政府、治理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完善法律服务网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双结对”工作机制,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五)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标体系,根据市司法局部署要求,做好“五好司法所”的创建工作,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整体水平。推动司法所完善功能布局、制度设计和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全面提升本区基层基础整体规范化水平。

  普陀区司法局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