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8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区统战部:

邓曼仪、张建东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与香港两地法律界专业人士的交流交往和专业合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区司法局向来重视和鼓励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与香港法律界专业人士的交流合作:一是鼓励本区、香港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合作。上海方旭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定期的沟通交流机制。两地律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定期安排会晤、电话视频会议、开展业务合作等,以此加强律所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互信,形成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两地律师法律服务水准。二是引导律师事务所助力“沪港明日领袖实习计划”。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自2018年起,每年接待来自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大学生组成的“沪港明日领袖实习计划”实习团,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为实习团成员提供实习岗位。  

今后,区司法局将进一步促进本区律师与香港法律界专业人士的交流交往,鼓励律师事务所在论坛、峰会中邀请香港法律界人士的参加,鼓励律师积极参加香港有关行业交流培训,同时充分发挥区律工委职能作用,借助多方力量,积极搭建平台,探索合作机制,着力推进我区律师业与香港法律界的沟通交流。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0年3月19日

联系人姓名:刘慧                 联系电话:52564588-7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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