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处室,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陀公证处,各司法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区人民调解协会:

《关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方案》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18年12月20日

关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和上海市司法局、普陀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结合民营企业实际需求,组织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目标,会同区工商联组建律师志愿团,采用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咨询问答、书面交流等方式,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责任部门:律公科,配合部门: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二、推进“智慧公证”,打造服务民营企业办证最优渠道

加快推动“智慧公证”拓展应用,探索“最多跑一次”公证办理新模式,打造线上线下相互融通的信息化公证服务平台,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办证的实际问题。以民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形成公证服务需求清单,针对各类民营企业等服务对象对公证最盼、最急、最怨的问题,集中力量提供公证服务,帮助企业主体切实解决堵点、难点和痛点,真正做到简单事项当场办、复杂事项缩时办、现场审查提速办,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责任部门:普陀公证处,配合部门:律公科)

三、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律师业做大做强

将法律服务业纳入专业服务业出台产业扶持政策,与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投促办联合发布《普陀区加快发展专业服务业实施意见》,为律师事务所拓展业务、引进人才、专业分工提供政策支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优质律师资源的引进力度,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通过合并、兼并、联营、联盟等形式进行优化重组,推进形成一批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特色所、规模所、品牌所。(责任部门:律公科,配合部门: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措施

进一步梳理普陀区司法局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及办事指南,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认真贯彻落实“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增强服务意识,优化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着重在项目梳理、服务提升和方式创新等方面下功夫,最大限度缩短行政审批办事时限,努力实现让“最多跑一次”取得实效。(责任部门:法制科,配合部门:律公科、基层科、区法律援助中心)

五、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普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民营企业功能

统筹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组建“12348上海法律服务网”志愿者队伍,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降低民营企业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责任部门:区法律援助中心,配合部门:律公科、基层科、普陀公证处、各司法所)

六、完善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

依托区律师调解中心,在区法院、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组织律师调解员积极参与化解民营企业间以及民营企业内部的矛盾纠纷,帮助民营企业降低诉讼成本、解决实际困难。发挥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责任部门:律公科、基层科,配合部门:各司法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区人民调解协会)

七、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对民营企业及其员工的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维护民营企业员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责任部门:区法律援助中心,配合部门:法宣科、各司法所)

八、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宣传工作机制

坚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与民营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单位履行普法责任。(责任部门:法宣科)

九、有效开展“法进民营企业”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营企业法治宣传需求调研,进一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组建民营企业法律宣讲团,聚焦典型案例,组织编撰宣传手册和宣讲课件,提供普法“菜单”,开展“预约式”普法,通过“请企业‘点单’,送普法‘外卖’”等形式,着力满足民营企业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法治宣传需求。(责任部门:法宣科,配合部门:各司法所)

十、建立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定期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区工商联对于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了解民营企业的实际需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涉法问题。(责任部门:政治处,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陀公证处、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