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司法局关于做好语言文字 工作迎接区级评估的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现将《普陀区司法局关于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迎接区级评估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普陀区司法局关于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迎接区级评估的方案

为切实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迎接区级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汉字,根据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职责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依据,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指导思想,从普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语言文字应用的实际出发,以迎接评估带动相关法规、制度落实及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推动本系统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达到较高的规范化程度。

二、工作步骤

1、筹备动员阶段(2008年6月底至7月15日)

根据区语委全委会精神和《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对委员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迎接区级评估的工作方案,下发至本系统各部门。通过科所长工作例会、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和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动员,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迎评氛围。

2、自查自评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

认真对照语言文字工作职责和评估项目要求,对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机构、管理措施、宣传培训,以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推广、使用等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自评。按照区语委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归类和汇总,并完成近三年语言文字自评报告,以及填妥《自评表》,按时上报区语委办。

3、迎评整改阶段(8月15日至11月)

针对自查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边评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抓好整改,以更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更有效的工作成效迎接区级评估,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促进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水平的提高。注重总结语言文字工作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典型实例和先进人物,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在本系统开展。

三、工作要求

1、思想重视、加强领导。本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语言文字迎接区级评估工作,区司法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和统筹的工作职责,加强指导,有序推进各项迎评工作。

2、认真自评、强化整改。切实按照目标责任和评估标准,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特别是针对语言文字应用中存在的顽症、难症,要集中力量,重点纠错,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3、营造氛围、提升水平。充分认识迎评工作对于提高本系统普通话推广力度和规范汉字使用程度所具有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形成全员参与的迎评氛围,努力提升机关、各基层“窗口”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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