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所联动” 构筑基层和谐稳定新防线

2021-06-09 16∶06 来源: 普陀司法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普陀区司法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积极探索、主动跨前,与区公安分局同频共振、密切协作,全面整合司法所、派出所与律师事务所等基层法治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全力织密矛盾纠纷排摸防控防线,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月以来,全区司法所与派出所、律师事务所通过“三所联动”机制,共同调解矛盾纠纷案件205起,成功化解178起,调解成功率达86.83%。

一、科学谋划部署,切实保证责任“明晰化”

结合司法所释法明理、调解能力强,派出所反应迅速、防激化威慑力强及律师事务所知法懂法、办案经验丰富的优势,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三方的责任进一步明确细化,为推动“三所联动”顺利运转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所法治建设的“前台”作用。充分发挥新时代司法所作用,切实加强街镇基层法治建设、法治教育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矫正安置帮教,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司法所负责组织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律师,并整合街镇各部门、民警等多方力量,开展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派出所委托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与派出所共同做好矛盾的分析研判、稳控化解。

二是充分发挥派出所维护治安稳定的“一线”作用。由派出所委托司法所开展治安案件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排查、研判“110”警情中重点涉及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问题的重复报警信息,落实民警上门回访,将存在隐患问题的矛盾纠纷线索及时抄告司法所及相关部门,并做好持续跟踪反馈;选派社区民警积极参与社区矛盾纠纷研判、调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送法上门”“以案释法”等活动。

三是充分发挥律所提供法律服务的“专家”作用。为全区279个居村委配齐、配强法律顾问,做到“一居(村)一顾问”,指派专业律师为司法所、居民区开展工作提供法律建议;积极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根据司法所、派出所工作需要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建议、法律援助等服务;指派律师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厘清矛盾纠纷中法律责任,引导律师当好普法教育的宣传员、社区纠纷的调解员、社区治理的参谋员。

二、注重建章立制,有效助推联动“常态化”

为确保“三所联动”有序运行,区司法局牵头建立了信息报送、分析研判、矛盾化解等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有章可循。

一是建立信息共通机制。在各司法所和各派出所分别设置联络员,由联络员进行常态化联络对接,保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司法所定期向派出所报送重要矛盾调解信息,并根据化解进度请民警共同参与;派出所定期向司法所报送重要警情信息,如报警2次以上的纠纷信息,帮助司法所掌握高风险矛盾案件,便于司法所及时协调社区民警、律师及街镇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做好应急预案。

二是建立纠纷共商机制。“三所”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定期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司法所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司法所负责人、派出所分管领导、专职民警、人民调解员、律师参加的矛盾纠纷动态分析会,对辖区内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沟通交流、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建立矛盾共解机制。对辖区内发生的参与人数较多、情况较复杂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牵头组织专职民警、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人员联合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有效整合各类资源,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最大限度消除“民转刑、刑转命”等重大隐患,维护社区平安稳定。

三、搭建联动平台,努力实现效能“最大化”

普陀区司法局通过搭建多元联动平台,推动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方形成紧密联系、相互支撑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同体,确保“三所联动”高效、有序。

一是聚焦建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和法律服务接待室,每周安排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到派出所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依托全区29个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及开展的联合接待活动,由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提供调解、信访、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法律服务;组织“三所”定期走访辖区企业,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二是着力用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台。依托全市“司法行政基层信息化”平台,将平台收到的“110”非警务警情类纠纷委派至相应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律师调解员,调解员收到纠纷信息后,第一时间前往纠纷地点,与派出所民警共同做好矛盾协调化解;通过调解员的日常走访、接待,将排摸发现的纠纷苗头和预警信息及时录入平台,推动司法所与派出所信息共享、矛盾共商;定期导出平台数据信息并加以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趋势,为司法所、派出所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三是用心打造基层队伍培训交流平台。结合“三所”各自特长优势,为调解员、律师、民警搭建培训交流平台。在优质律师事务所建立人民调解员实践基地,借助律师事务所多年积累的诉讼经验和案例优势,结合各类矛盾纠纷不同特点,通过案例讨论、庭审观摩、实战演练、跟班学习等形式,让人民调解员在实训中提升业务技能,提高调解质量;定期邀请律师为司法所干部和派出所民警讲授最新法律知识和实践案例,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