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普陀在行动!

2020-08-18 15∶08 来源: 普陀司法

今年以来,普陀区依法治区工作聚焦基层法治建设,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建章立制、加强考核和监督,构建有效运行的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在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把法治打造成为普陀区域治理现代化的闪亮名片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基层法治建设架构。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沪委办发〔2020〕11号)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沪法办〔20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本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草案)》,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切实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效能、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大力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保障等六大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5月8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召开,各街镇党(工)委副书记列席会议,会议就《实施意见(草案)》作起草说明并进行审议。会后,区委依法治区办再次就草案征求各街镇意见,并进一步作修改完善。最终,草案经区委常委会第134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6月1日正式印发。此外,为了进一步明晰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区委依法治区办对《实施意见》的五大方面16项具体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分解,形成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本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普委依法治区办〔2020〕9号)并及时下发。

二是加强考核,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根据《普陀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普委办〔2019〕58号)和《普陀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学制度(试行)》(普委依法治区办〔2019〕2号)的具体要求,对区管干部(处级干部)开展年度考学和任前考学。前期,区委依法治区办研究编写《2020年度普陀区领导干部线上考学知识点》,作为线上考学的参考资料。7月13日至17日,利用微信平台,组织全区区管干部(处级干部)参加线上集中统一考试,考试覆盖委办局、街镇等共73家单位,参考人数为587名。另外,积极配合区委组织部,按照“凡提必考”的原则,继续开展对拟提任区管干部考察对象在考察阶段的任前考学,考学成绩未达标者安排一次补考,考学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干部及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监督,推动第一责任人履职作为。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进行述法,健全第一责任人年终述法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普陀区处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报告表》,编制细化填表说明,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填表对年度个人中心组学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谁执法谁普法”、“党政法律顾问制度”以及法治创建等方面情况进行汇报。2019年末,区委依法治区办配合区委组织部对该项制度进行了初探,得到了各单位(部门)、各街镇的高度重视,对于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提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今年该项工作已列入区委、区府重点工作任务。

四是多措并举,认真组织落实《条例》各项职能任务。根据司法部及市局要求,区司法局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司法所条例(征求意见稿)》,通过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召开部署培训会、领导实地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聚焦司法所九大职能,推动司法所各项职能落实落地。在区司法局地细致指导下,各街镇司法所已经顺利承接并有序开展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服务、指导居(村)法律顾问及陪审员选任等职能,各街镇司法所基本能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市局及区委、区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普陀区基层法治建设推进会已于8月4日召开。下一步,普陀区委依法治区办将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本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的要求,推进辖区内街镇全部建立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理顺工作机制,为法治普陀建设打下牢固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