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普陀区第五批过渡性安置就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2014年12月0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沪普司〔2014〕11号

各街镇司法所、劳动保障事务所:

  按照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帮办联合制定《关于开展“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规范化管理创建活动的通知》(沪司发办[2009]243号)规定,现授予上海金沙江搬场运输有限公司为普陀区第五批过渡性安置就业“示范基地”。

  多年来,上海金沙江搬场运输有限公司致力于解决我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问题,为我区累计解决了12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问题,为我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区司法行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大力培育、扶持更多的示范基地,以规范化管理建设工作为载体,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难题,共同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新发展。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陀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