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公证处高剑虹同志赴法国、德国交流访问的请示

沪普司〔2017〕8号 签发人:张文瑶

关于普陀公证处高剑虹同志赴法国、德国交流访问的请示

区政府:

为学习借鉴法国和德国完善的司法制度及公证法律服务业先进的实践管理经验,促进中法及中德间的法律交流,上海市公证协会拟于2017年9月组织市公证代表团一行6人赴法国、德国进行为期8天的交流访问,并邀请我局选派1名普陀公证处同志参团。我局经研究,拟同意普陀公证处高剑虹同志参团,所需费用由普陀公证处承担。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王妍

联系电话:52564588-7266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