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关于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300722
主题分类:
司法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4-03 14:11:17
发文字号:
沪普司〔2023〕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市司法局:
我局现有大众朗逸警车(沪BD832警)购于2009年6月,使用年限已超过10年。该辆警车已经过多次维修,日常使用中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要。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资〔2022〕12号)中“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的有关规定,申请报废更新上述车辆。
经与区财政局沟通,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的资金已纳入年度财政部门预算予以解决,现向市局提请审核,并协助我局办理车辆的报废更新相关手续。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