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152110号委员提案的会办意见

区民政局:

邱婕、葛蔓、戴瑛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试点律师担任区内公共监护人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关于提案中“探索律师担任公共监护人的模式”的意见,我局认为老年人需要包括生活照管、医疗救治、权益维护等多种监护服务,现阶段不宜探索律师担任公共监护人,但热爱老年事业、能承担法律监护责任的公益律师可以参与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贴心的法律服务。

关于提案中“完善区内指定监护人公证工作”的意见,普陀公证处在涉老公证方面已做积极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虽已确立意定监护制度,但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意定监护存在较高的法律风险,不宜开展。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3年3月22日

联系人姓名:朱珺婷                联系电话:52564588-7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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