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律师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区律师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律师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服务,根据《中共普陀区委、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精神,特制定我区律师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普陀律师业的发展轨迹

“十一五”之前,普陀区的律师业长期处于缓慢甚至停滞的发展状态,律师在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律师的执业环境较差,律师的社会影响力很低。至2007年,全区律师事务所只有21家(其中1家处于停业状态),执业律师159人,且大部分的律师事务所都是以办理传统诉讼业务为主,执业律师的总体素质和能力不高,竞争力不强。面对普陀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司法局党政班子逐渐统一了对发展律师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大了对律师业发展的关注度,通过邀请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深入律师事务所考察调研,重新调整了推进律师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按照“接受静安辐射、利用华政资源、接轨长宁发展”的总体定位,确立了“引进与培育并举、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普陀律师产业发展新思路,强化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与服务功能,加强对律师工作的宣传,及时出台了促进律师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为加快普陀律师业的发展营造了优越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两年来,先后引进普世、博和、中天阳、润一、富石等一批规模较大、专业特色明显、服务品质优良的律师事务所,使我区的律师产业发展无论在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有了跨越式的提升。普陀区原有的朝华、中原、万联等老所乘着这一轮发展契机在办所规模、律师素质、创收纳税等方面也有了新的提升,为全区律师业快速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区在金融证券、公司并购、资产重组、知识产权、房地产、国际商贸、国际投融资等中高端法律服务方面已经拥有一批有较强实力的律师队伍,具有特色的专业所达到6家。律师业营业收入和纳税额成倍增长,呈现了快速发展势头。截止2010年,全区律师事务所55家,执业律师486人,其中法学博士13人、硕士138人。律师中有4名区政协委员。2010年全区律师共办理民事诉讼案件5114件、刑事诉讼案件625件、行政诉讼案件136件、非诉事务840件(占12.5%),非诉业务的比例有了较大提高。我区律师共为32个政府部门、1065家企业、49家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至2010年,全区律师业年创收从2007年的4657.37万元增加到1.54亿元,上缴税收从606.31万元增加到2076万元。

几年来,我区在加快推进律师产业发展的同时,注重抓好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规范执业管理,强化律师“五个者”(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的作用。积极组织律师为普陀区社会建设事业提供法律服务,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陪同区领导参加信访接待,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组建律师服务团为建民村动迁、长征镇朝新村征地纠纷等重大动迁工程和重访、群访事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根据区委领导的要求,成立区突出信访矛盾律师服务团,参与区内“105”信访突出矛盾的评估、核查、化解工作;律师事务所与街镇司法所“双结对”,为帮助基层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广大律师为确保普陀和谐稳定作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独特贡献。

二、背景分析

(一)问题与挑战

1、律师业占现代服务业的比重有待提高。目前,普陀区已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第三产业比重达到70.66%,高于全市59.37%的平均水平。2009年,我区律师业创收1.04亿万元,上缴税收606.31万元,虽较前两年有较大增幅,但占全区现代服务业的比重仍很低。服务业中传统服务业尤其是以批发零售为主的传统商贸服务业在整个服务业中占据主导地位,而以专业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服务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还很薄弱,其中律师服务业作为专业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比更显不足。

 

普陀区2010年第三产业税收统计   (单位:亿元)

 

完成区级税收

去年同期

同比增长

占区级税收比重

商贸业

7.83

6.91

9.48%

19.41%

房地产业

13.76

12.78

8.14%

34.13%

现代服务业

8.74

6.78

27.82%

21.68%

其中法律服务业

0.08

0.06

30.3%

0.20%

 

普陀区法律服务业税收统计          (单位:万元)

 

总税收

区级税收

占区级税收比重

2008

1109

443

0.13%

2009

1520

630

0.18%

2010年上半年

873

358

0.17%

2010

2076

821

0.20%

 

2、律师业内部管理运作的水平有待提高。虽然我区近两年引进了一批品质较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整体面貌明显改观,但目前全区35人的合伙制所仍占很大比例,且大都属于松散性的联合体,特别是那些老所和个人所,内部专业分工较低,存在着许多与现代企业制度不适应的弊端,主要表现在:律师事务所内部专业分工较低,竞争能力差;缺乏科学的产权机制和分配机制;律所内部管理水平差,缺乏律师事务所的职业管理人队伍;缺乏企业化的资本经营机制和市场营销、成本核算、利润管理等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

3、律师服务区域经济的紧密度有待提高。近年来我区的经济大发展进入快速通道,区内许多重大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其中蕴含大量法律服务的商机。但由于历史原因,本区域内律师事务所大都没有进入这些重大项目,市场被外区律师占领的现象十分明显,丢失了许多带动我区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商机。这对普陀律师业整体做大做强以及融入本区经济发展极为不利。同时,这些重大工程、项目、活动本身由于缺乏法律的有效介入,或多或少会存在法律风险,甚至最终会产生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法律问题。

4、律师开展法律服务的层级有待提高。目前,我区大部分律师事务所仍以民商刑事诉讼业务和普通非诉讼业务为主,熟悉商贸物流、国际投资、国际贸易、跨国企业并购、解决国际争端等涉外法律的人才仍然稀缺。能够承办金融证券、高新技术、环境保护、企业并购等国内高端业务的法律人才也不多,律师服务领域狭窄,律师业的发展尚不能满足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5、青年律师对律师业发展的贡献率有待提高。目前,我区的骨干律师仍旧以中年律师为主,作为新一代生力军的青年律师不论是在个人能力方面还是对整个律师产业发展的贡献方面都显不足,不能发挥青年律师充满活力充满干劲的先锋作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陀律师产业的发展。

(二)发展机遇

1、上海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法律服务业寄于厚望。《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服务“四个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专业服务业,力争到2015年,本市中介服务业从业人员增加到65万人以上,咨询、信用、融资担保、会计税务、法律、仲裁、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广告等重点领域的增加值或营业收入保持每年20%左右的增长速度。这一发展要求将会对加快上海的法律服务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2010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沪委办发[2010]16号),这对律师而言既是工作要求,更是对长期以来律师参与政府社会管理工作的肯定和认可,为扩大律师的影响力,帮助律师营造良好的执业氛围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对整个律师业来讲都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

2、普陀新一轮“调结构、促转型”为律师业发展提供了平台。““十二五””期间,普陀正面临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艰巨任务,提出要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确立具体的行业发展方向是:大力发展专业服务业、金融业、文化及创意产业、物流业、旅游业等产业。法律服务业作为专业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被列为重点发展战略,可以借助这一有利契机和发展平台获取更多的政策支持,来实现自身的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3、普陀经济发展新的功能定位为律师业发展带来新机遇。普陀区““十二五””对原来的“三片五区”战略布局进行深化完善,提出了“一心两轴三片区”的功能布局。“一心”指真如城市副中心,“两轴”指中环产业集聚轴、苏州河文化创意轴,“三片区”指南片区(商贸核心承载片)、西片区(产业创新拓展片)、东片区(生活配套服务片)。真如副中心、长风生态商务区、中环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的发展将为普陀区律师业发展带来同步效应,其中将会产生大量的法律服务的商机,给普陀的律师业发展带来了重大商机。

三、““十二五””律师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律师业规范管理与促进发展并重、引进与扶持并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工作原则和发展、创新、规范的工作理念,把问题、需求、项目作为工作导向和抓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服务优良、品德高尚的律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普陀律师业的服务能级和竞争力,为全面建设“和谐新普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十二五””律师业的发展目标

围绕普陀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按照规范有序、布局合理、统筹发展的原则,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提高律师专业素质和法律服务产品质量,完善行业监管体制,增强我区律师的综合竞争力。普陀律师业增加值力争保持20%的年平均增长率,使我区律师业在数量规模、服务理念、管理模式、专业素质等方面,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律师产业能级进一步提升。全区执业律师达到650-800人,95%以上的执业律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具有硕士学位,5%具有博士学位,10%的律师具备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和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律师业务拓展进入区内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律师业务结构更趋合理,高端法律业务比重明显增加。非诉讼业务的办案数量和业务创收占总数的40%。律师年办案量达4万件,担任法律顾问2万家,律师业年创收达3-4个亿,纳税达4000-5000万元。

——规模化、专业化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增加。全区律师事务所达到80家,其中,执业律师3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5-8家,专业性律师事务所不少于15家,外省(市)律师事务所到我区设立分所6-8家,本区律师事务所在外省(市)开设分所3-5家。

——律师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充分体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行业管理作用明显增强,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得到加强,律师执业的年投诉率控制在5%以内,行风进一步好转。

——律师的公共影响力进一步彰显。律师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公共责任感和公共影响力全面增强。社会对律师的尊重度、认知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律师参政议政的意识不断加强,律师进入区人大、政协达到8-10人。

——法律服务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成熟有序、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法律服务市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强化,政府为律师业搭建平台的意识明显增加,每年举行各类律师服务研讨会和论坛不少于2次。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体系建设更加到位,律师执业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改善。

五、““十二五””律师业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十二五””期间,我区的律师业要在拓展业务领域、加强执业机构建设、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律师队伍和发挥律师职能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切实保障普陀律师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全力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大力拓展律师服务业的业务领域

1、大力拓展业务领域。树立“融入长三角”和“面向全国”的发展战略,通过在外省(市)设立分所,与国外及港澳台等地律师事务所开展联营等途径,发挥国际大都市法律服务业的辐射能力。学习国内外律师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执业理念,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加强政策扶持、优化服务等有效措施,吸引外省(市)律师事务所来普陀设立分所,提高法律服务对外开放水平。优先拓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国际贸易、金融证券、公司事务等高精尖法律服务领域。为我区外向型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

2、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基础上,以“后世博经济、长三角贸易、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现代物流、创意文化、环境资源”等现代非诉讼律师服务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为主导,鼓励开拓非诉讼业务和高端法律业务,提高高端业务的覆盖面和比重。进一步提高跟踪服务、系统服务、延伸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积极搭建发展平台。加大政府部门对律师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广泛开展律师业态发展和优秀律师的宣传,重视培育法律服务消费意识,树立“政府购买服务”理念。落实兑现并不断完善我区对律师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律师事务所开拓法律服务新领域、新项目,积极探索为普陀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新型法律服务的新路子,建立为区内中小企业开展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提供技术信息与法律服务机制,进而加快提高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的比例。建立律师服务与政府需求相匹配的信息畅通渠道,积极引导律师为我区国有企业改革、政府采购、政府重大工程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知识产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坚持市场需求和科学指导相结合,大力推进律师事务所的自身建设

4、不断完善多种组织形式的律师组织体系。建立以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主、个人律师事务所为辅的组织形式。合理规划,科学引导,既要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又要兼顾小规模律所的利益,逐步形成一批立足基层社区和服务普通百姓的律师事务所,不断满足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对法律服务多元化需求,促进区内律师事务所结构完整,分布网格化。

5、加快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根据市场多元化和细分化的实际,通过提高财政扶持门槛,加大对大所强所激励政策等方式,支持和鼓励律师事务所采取兼并、合并、重组等形式,形成一批上规模、上层次、具有竞争力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鼓励律师事务所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分工,形成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

6、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分类指导。加强对各种组织形式、不同类型律师事务所的分类指导。从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和特点出发,引导全区律师事务所实行错位竞争,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的空间和层次。重点提升中小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拓展能力,引导其向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三)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树立科学、民主、规范的管理理念

7、强化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管理职能。坚持和完善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工作委员会“两结合”管理体制,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的行政审批工作,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缩短受理、审批的时间,提高效率,实现行政审批“二高一少”工作目标。对全区法律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全面、及时地掌握律师执业动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服务、协调、支持、引导作用,积极支持律工委建设和行业发展。

8、加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行业管理。区律工委按照提供服务、反映诉求、保障权益、规范行为的职能要求,切实加强对行业的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体系和管理体系建设,科学构建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和管理结构。招录具有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的专职人员,更好地发挥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服务功能。加强行业组织规则和业务规则的系统化建设,推动行业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积极拓展在业务监督、纪律惩戒和行业规范等方面的管理空间,更多地在行业发展、权益维护、会员福利、专业研究、职业培训、对外交流和宣传等领域发挥作用。

9、提高律师事务所和民间组织的自律管理能力。通过建立科学的监管和激励机制,引导律师事务所树立自觉管理、自主管理、规范管理的意识。逐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严格规范业务流程,不断加强质量控制,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区女律师联谊会、青年律师沙龙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午茶会等工作,注重发挥律师民间业余组织对律师执业的自律管理、交流互动功能。

10、充分发挥社会监管的优势。广泛吸收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对律师业的全方位监管。建立与公、检、法,以及人事、财税、社会保障等政府机关的协调机制,从执业、人才、税收、社会保险等角度对律师进行监管。通过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结果上网公示、听取市民巡访团意见等工作,建立有社会公众参与的行风社会监督制度。引导律师自觉接受社会广泛监督,逐步增强律师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

(四)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相结合,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1、加强律师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律师党委的作用,深入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警示教育、创先争优为主要内容的律师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重点培养和提高律师的职业精神、职业操守和职业品位。强化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律师尊重法律、弘扬法治、追求公正的责任意识,强化律师客观独立、钻研业务、勤勉尽职的专业意识,强化律师正直诚实、恪守诺言、自尊自重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完善律师诚信档案,加强对违规律师的惩戒力度。

12、加强律师执业教育和培训。继续推行并完善以法律实务、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为核心的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依托律师工作委员会,广泛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律师执业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反倾销、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高端业务的培训。

13、加强律师人才培养和引进。力争将引进高层次律师人才纳入区政府人才计划。加强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培养,扩大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培养基地,与区人才服务中心建立普陀律师人才库,提供律师人才服务平台。加紧对紧缺专业及精通高端业务的律师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改善律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探索形成老、中、青律师的合理搭配,改善律师队伍的年龄结构。

(五)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在建设“法治普陀”、构建和谐社区中的职能作用

14、发挥律师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律师为政府制定政策建言献策的工作机制,推荐律师担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坚持为区人大和政协会议提供法律咨询制度,积极向人大、政协举荐优秀律师担任代表、委员。

15、发挥律师在促进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搭建律师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有效平台,发挥律师自主创新作用,积极组织引导律师为国有企业、国资管理、金融体制、财税体制等改革服务,引导律师为政府采购、政府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对外投资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不同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平等发展。

16、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探索律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方法和实现途径,重视发挥律师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息诉止争、化解矛盾中的作用。不断完善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评估、化解工作的长效机制,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我区新一轮旧区改造、处理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其依法疏导各类社会矛盾的作用。

17、发挥律师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作用。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律师与社区的“双结对”活动,引导和支持广大律师发挥专业特长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请律师难”的问题。配合街道(镇)、企业做好群体性矛盾、信访突出矛盾的防范和化解工作,提升律师公益性服务的功能。组织律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