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0年,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区的中心工作和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以服务保障平安世博为首要任务和核心目标,结合“三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发展,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世博安保任务,为实现“五个确保”,促进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力服务保障“平安世博”

为切实做好世博服务保障工作,我们从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发挥队伍作用,坚持“三个一流”等方面开展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为确保世博会的“成功、精彩、难忘”作出了积极贡献。系统先后有13个集体和34名个人获得市、区相关世博先进称号。

1、全面落实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成立局世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安保稳控、矛盾纠纷化解、窗口服务、宣传和志愿者服务等五个工作组,编发《局世博工作手册》。建立检查指导制度,对基层落实世博安保工作进行经常性、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值班报告制度,根据各级安保要求,加强值班备勤,重要节点实行24小时不脱岗值班,严格落实每日零报告和重大事件报告工作;建立信访接待制度,设立局世博信访应急办公室和信访接待点。

2、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保工作。积极争取区社控部的指导,明确公、检、法、司等部门和各街镇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组织特殊对象签订《平安世博自律承诺书》和《观博承诺书》。由司法所专职干部、社区民警、社工、志愿者等组成帮教小组,开展每日排查。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队伍处变能力。从而,保证了世博期间城区的和谐稳定。局矫正科获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2010年上海世博会先进集体。

3、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摸化解工作。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开展矛盾纠纷排摸,加强对纠纷隐患的研判分析,做到关口前移,增强预防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招募人民调解平安志愿者1100余人,组建区-街镇-居村委三级志愿者网络,定岗定责,统一标识,强化培训,有效协助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摸调处工作。4月15日至11月15日,人民调解平安志愿者累计上岗205325人次,服务766886小时。世博期间,排查纠纷隐患3941起,实现初信初访解决率94%,未发生一起影响全局的事件。局基层科获市“服务世博、奉献世博”立功竞赛活动第一批优秀集体称号,区妇女儿童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区优秀集体称号。

4、努力提升法律服务窗口形象。围绕世博宣传全部覆盖、世博知识全部知晓,服务环境一流、服务态度一流、服务质量一流的“2+3”工作目标,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和“我是党员我带头,我是党员我奉献”世博先锋岗位行动,摆放“世博党员服务窗口”铭牌,党员佩戴党员徽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改进窗口硬件设施,深化外语服务、特殊人群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建立窗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序应对当事人等候时间过长、来访人员客流较大等突发事件;认真做好路口保通畅和轨交站点安保值守工作。普陀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上海市万联律师事务所获“区迎世博窗口服务文明示范点”称号,10人获“区窗口服务行业迎世博服务能手”称号。

5、广泛开展世博宣传工作。紧紧围绕“精彩世博,法治先行”的主题,大力开展世博法制宣传,深入世博园区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发放世博法制宣传资料32万余份。在普陀司法简报中开设“世博专刊”,在区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开通“世博专栏”。对局系统全面推进迎博办博工作和系统人员奋战世博的良好精神风貌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二、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

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能作用。召开区专业调解工作推进大会,理顺与法院诉调对接机制,开展与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推进建立区交通事故争议调委会,积极推广真如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在甘泉、长征等条件成熟地区加快建立驻派出所调解工作站。配合《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调解干部培训,并从世博人民调解平安志愿者中储备了一批调解后备干部。全年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纠纷12683件,调解成功12650件;处理“110”公安司法联动接处警6743起。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2、协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街镇综治中心建设为契机,积极改善司法所办公环境,努力实现硬件设施标准化。制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统一司法行政徽章、标识悬挂和上墙公示内容。继续通过招考、交流等方式,充实司法所队伍;与区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司法所文职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落实司法所文职人员19名。宜川路司法所正在创建全国先进司法所,甘泉路司法所成功创建成为市级示范司法所。

3、注重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实效。指导曹杨、长风2个司法所创建成为上海市社区矫正目标管理百分考核达标街镇,从而使全区9个司法所全部达标。继续探索科学化矫正方式,开展“三罪体系”研究、未成年人诉前人格调查,与检察院合作,试点建立桃浦镇检察官工作室。深入开展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建立区“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深化“基地+政策”的特殊对象安置“双托底”机制。

4、努力提升法律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公证业务稳步发展。以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为契机,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开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午茶会”活动,成立女律师联谊会和“青年律师沙龙”。深化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双结对”工作,拓展律师事务所与委办局结对平台。组织7家律师事务所19名律师对区重大信访矛盾进行核查评估化解。安排170余人次律师陪同区领导信访接待。继续推进律师业发展,积极与长寿路街道、长征镇协商合作事宜。启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修订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成监控系统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律师接听“12348”法律专线,提高解答质量。截止12月底,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7715件;全区律师事务所增至55家,执业律师486人,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业务1万余件,实现创收1.54亿元,税收2076.01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0件,开展法律咨询5118件,接答“12348”法律咨询电话4026个。

5、有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扎实开展全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和“六五”普法规划调研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着重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继续开展“和谐普陀大讲坛”社区系列法制讲座和“每月一法”宣传活动,新建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区学法基地,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第22届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承办“2009年上海十大法治新闻”评选颁奖暨“法治文化与公共传播”主题论坛,创建成功市级“民主法治小区”18个。全面启动依法治区工作,成立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并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及创建“法治普陀”动员大会,举办首期依法治区工作联络员培训班,明确工作职责,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普陀”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认真编制《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律师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继续实行重点工作问责制。做好各类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风行风网上测评工作。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认真传达中央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将《廉政准则》学习好、讨论好、贯彻好。充分履行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四个亲自”,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开展“严守纪律、端正作风”专题教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和14项内部管理制度。11月份接受了区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继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2、认真组织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根据国家司法部、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律师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切实做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普陀律师的良好形象。

3、认真贯彻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区委《关于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意见》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局公务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建立机关科级干部人才库制度(试行)的意见》,创新干部人才培养选拔制度。为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9月份,从本市监狱劳教系统调入2名科级干部,分配到基层司法所工作。12月份,对局机关6名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组织中心组成员瞻仰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和参观世博园城市最佳实践区,坚持机关周五集中学习和每日下班前20分钟政策原文阅读活动。在普陀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和人才工作会议上,我局《“公推直选”显民意、班子建设创满意》、《以人才优先引领律师业科学发展》材料作书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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