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普陀区司法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沪普司〔2012〕33号

  关于2012年普陀区司法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区政府:

  2012年,我局全面落实《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上海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司法部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通知》精神,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构建制度体系、规范司法行政管理,服务和谐社会为根本,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三大职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制度创新,着力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积极促进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岗责明确,程序规范,管理科学,对制度的建设、梳理,增删与修订工作常态化。今年,我局在制度建设上坚持“三个同步”,新建工作制度19项,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1项,有效提高了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制度建设与新出台的法规同步。司法部今年发布实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确保新的程序规定落到实处,我局组织编制《普陀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手册》,对区法律援助中心原有的操作程序进行调整,并进一步规范各分中心、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出台《普陀区法律援助律师管理办法》,明确法律援助律师的聘用、岗位职责和监督管理。积极参与对《上海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政策研究,会同区公、检、法等部门研究出台《开展诉前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依法慎重做好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的调查评估,确保非监禁刑罚的准确应用。

  制度建设与机构设立和职能调整同步。今年,全市首家区级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在普陀成立,在筹备阶段,我局就如何有效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如何有效运转中心的十二个部门展开调研,形成了《普陀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框架设想》,编制《普陀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手册》,制定了社会公开承诺、投诉监督管理规定等八项规章制度,促进中心实现由“散”到“聚”的职能转变。

  制度建设与司法实践新要求同步。一是用制度提升原有政策的“含金量”。研究制定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会议的实施意见,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参政议政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促进律师业发展的财政扶持与奖励政策,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以及参与信访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给予必要的补贴,通过积极的政策导向,加快推进我区律师服务业的发展。二是用制度提升决策的“执行力”。将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成项目,并进行责任分解,配套落实重点工作问责制度,详细规定了问责情形、问责措施和问责程序,强化责任驱动抓落实,促使各级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落实上,从而形成“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三是用制度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强化内部管理的规范性,研究解决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问题,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二)规范有序,司法行政管理水平有提升

  严格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执行市司法局关于申请律师执业、法律援助等事项审批的规定,今年以来,办理申请律师执业等事项审核262件,办理法律援助等事项审批318件,均按照行政审批的程序和时限办理,未发生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投诉、申诉。

  理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与备案流程。组织对我局2012年11月之前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自查和清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区法制办备案。编制2012年度我局规范性文件计划,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其中1份以区政府名义发布。

  依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本单位2012年度收支预算情况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推进行政处罚(管理)及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共收到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法定要求和时限做出答复。

  开展公证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我局今年共受理法律服务投诉案件42件。其中,律师投诉40件,公证投诉2件,受理率、处置率均达100%。我局对违法违纪执业行为实行定期通报,并与问题较集中的律所主任约谈,责令整改,加强对律师和公证法律服务行业规范执业和质量的监督。

  (三)柔性调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

  矛盾排查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继续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扎实推进“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在春节、五一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十八大等重要节点期间实行每日排查,每日上报,截止11月底,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9901起,调解成功9831起,调解成功率99.3%,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5534份。各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接待咨询6738件,8851人次,受理来信来访2723件,解决2664件,解决率达97.83%。受理“110”公安、司法联动接处警7215件,调处率100%,反馈率100%。主动服务区旧城改造工作,在新渡口基地设立人民调解、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三个工作室,通过人民调解和法律咨询促成居民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318份。搭建棉纺新村、建民村、九间头等群体性矛盾化解“第三方平台”。区医调委成功化解127起医患纠纷,调解成功127件,涉及金额830余万元,印发《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南》5万余册,向社会公布《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白皮书》,获得了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以“五好司法所”和“示范司法所”创建为契机,努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协调街道镇改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为司法所统一配备一批办公设备,全面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制度建设。推进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居村委的“双结对”活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基层人民调解员、促进各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有效运用“3+6”的培训模块,对司法所工作人员、专兼职调解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注重整合资源,建立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行调对接的工作机制,形成大调解的工作格局。

  (四)法律“六进”,努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进程

  结合区政府换届,调整普陀区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工作,根据区“六五”普法规划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区创建“法治普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努力增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探索普法新模式。构建“法进楼组、法进家庭”工作模式,在全区推广桃浦镇紫藤苑居委会“法进楼组、法进家庭”试点经验,通过制作“普法便民小贴士”,引进“法律服务进楼组”、“自家人老娘舅”工作模式等。开发法宣文化产品,精心设计、制作了一批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宣产品,通过法治文化元素嫁接,在居民日常生活中营造法治文化的氛围。联合《法治天地》频道制作“和谐˙法治”法治宣传公益广告片,在全区主要户外公共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相继在东方网、新浪网开设“上海普陀司法”官方微博,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和“法律小贴士”,拓展普法新平台。

  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召开专题研讨会,制定我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办法,邀请专家律师为区委中心组学习会作《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组织区政府部门行政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和旁听行政案件审理2次,开展公务员法制讲座100余次。深化“法进学校”,会同区教育局在曹杨职校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国防法律、防灾自护、禁毒等知识竞赛。在全区9个街道(镇)开展普陀区“故事法理迎金秋”社区法治故事巡讲活动,积极打造“法治电影进社区”活动品牌。八一前夕,我局前往海航六师大场场站、真如消防中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

  结合主题扩大宣传。组织开展普陀区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法治书画摄影创作大赛,在第24届宪法宣传周期间举办优秀作品展,并组织“我眼中的NO.1”—法治书画有奖微评活动。同时,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品和宣传资料10000余份。组织相关部门紧扣春运、“三八”维权周、税收宣传月、知识产权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每月一法”宣传主题活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有序推进“法治普陀”创建。组织评审依法治理案例,司法局、长风新村司法所“五所联动”及安置帮教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案例获上海市第三届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入围奖;组织做好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的立项工作,协调推进28个依法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指导区发改委、质监局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两家单位均获得上海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与区法制办、质监局合作举办“开门审案”观摩会。建立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指导街道镇以“民主法治示范小区”创建和居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

  二、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上级要求及群众期盼,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作质量不高,制定和报备的程序执行不够严格;二是对区级司法行政工作的标准化建设的研究与实践才刚刚起步,有待于深入调查研究;三是各部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于提升。我们对于这些问题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明年工作思路

  2013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一年,依法治国核心就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我们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及市司法局关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文件要求,依法促进我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学习,注重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水平能力

  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大力培育我局“责任、创新、坚持、落实”的司法行政核心文化价值观,不断提高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法律素质;

  2、将依法行政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3、针对司法行政每支队伍的不同特点,做强培训平台,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的实效性。安排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业务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二)高效便民,创新管理,践行司法为民的社会承诺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按照“两高一少”的要求,对照市局《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深入推进“网上预审、当场受理”工作;

  5、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6、整合资源,加强衔接,规范管理,把普陀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司法为民的服务品牌;

  (三)注重调解,化解矛盾,发挥司法行政的核心职能作用

  7、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以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主动参与老真北二期等旧改项目的矛盾预防化解工作,探索在大型商场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人民调解室,进一步拓宽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参与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8、注重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分析研判等制度,建立人民调解员的备案制度和向区法院通报制度,进一步规范驻法院人民调解员培训实践基地的管理和运转,深化诉调和检调对接工作,健全委托和参与调解的工作机制,巩固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

  9、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重点推介本区的“首席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能手”,成立以“调解明星人物”命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等;

  10、以“五好司法所”创建为抓手,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和标准化建设;

  (四)深入普法,讲求实效,全力推进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1、认真贯彻实施区“六五”普法规划,加强与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法制办、法院,区委党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整体合力,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12、继续做好区政府部门及街道(镇)主要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和参与旁听行政案件审理;

  13、全面推进“法进楼组、法进家庭”活动,策划实施“名律师社区行”活动;运用好“上海普陀司法”微博等宣传阵地,改进方式方法,提高运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能力;

  14、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加强依法治区办督促指导、沟通协调功能,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实事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评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工作,着力打造普陀法治创建品牌;

  (五)完善程序,强化责任,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15、切实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研究出台《普陀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

  16、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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