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处室,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陀公证处,各司法所:

现将《2020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将法治打造为普陀城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城区治理现代化的闪亮名片,为普陀基本建成“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0319

2020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基本建成和科技创新中心形成基本框架之年,全面推进三项新的重大任务的关键之年,是普陀“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基本建成之年,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和“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

2020年普陀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十一届市委八次全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十届区委八次全会、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统筹推进、重点突破,推动将法治打造为普陀城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城区治理现代化的闪亮名片,为普陀基本建成“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积极区域中心和重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一)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区体制机制

1. 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组织、协调、引领作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发挥好各协调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形成合力。(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

2. 研究起草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

3. 做好向区委常委会汇报依法治区工作。(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

4. 会同区委组织部健全领导干部述法考核制度。(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

5. 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学工作。(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

6. 健全基层依法治理制度体系。(牵头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参与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7. 配合推动建立街镇司法所长列席街道主任、镇长办公会议制度。(牵头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参与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二)加强法治调研和督察落实

8. 加强法治普陀顶层设计,编制““十四五””法治普陀规划和法治普陀(2021-2025),明确本区法治建设中长期目标、主要任务和推进要求。(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

9. 配合市依法治市办做好2019年督察项目整改和”回头看”工作。(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

10. 加强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法治建设优秀案例挖掘。(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

11. 推动区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取得实效。(牵头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参与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

12. 配合区法学会做好会员管理等相关工作。(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

(三)积极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3. 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

14. 整合律师、公证员资源,为桃浦智创城、科技金融产业集聚区、中以(上海)创新园、清华国际创新中心等重点地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参与部门:普陀公证处

15. 坚决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依法防控,从推动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方面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牵头部门:办公室;参与部门:各科处室,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陀公证处,各司法所)

二、聚焦基本建成,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功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16. 根据国家及本市要求,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

17. 积极推进《普陀区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高本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

18. 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

(二)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9. 调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

20. 完成《2019年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定《2020年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

21. 总结《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

22. 推进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筹备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

23. 进一步发挥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作用,做好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换届选聘工作,修订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并强化工作评估。(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行政复议应诉科)

(三)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功能

24. 制定并推进落实本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

25. 定期通报行政执法诉讼、败诉情况,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推动规范文明执法。(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

26. 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区法制干部培训。(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

三、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夯实法治普陀群众基础。

(一)进一步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27. 推进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整合人民调解、行业性调解、社会组织调解、律师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资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流程,推动实现“一口受理、一口分流、一口反馈”。(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参与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行政复议应诉科,普陀公证处,各司法所

28. 指导与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建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参与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

29. 鼓励社会调解组织设立和发展,探索建立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0. 弘扬“枫桥经验”,进一步整合司法局智慧调解平台、“110”非警务警情智能处置平台、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资源,推动大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1. 完善律师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律师调解案件渠道及案件类型。(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

32. 探索建立街镇商会与司法所合作联动机制。(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参与部门:各司法所

33.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做好新一轮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提升专职调解员占比,建立区人民调解工作专班。(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4. 探索与律所、高校等合作,建立调解员培训实践基地,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职业培训体系。(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5. 做好区人民调解协会换届选举工作,更新完善全区调解组织名册、调解员名册。(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6. 开展“我的调解故事”征文、“调解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加强媒体宣传推广,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参与部门:各司法所

(二)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37. 贯彻落实全市司法所“开门办公、主动服务”工作方案,升级打造标准化司法所。(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参与部门:各司法所

38. 聚焦司法所9项职能,开展“司法所与司法所调委会与调委会”结对活动。(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参与部门:各司法所

(三)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

39. 会同区委宣传部、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开展本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评比表彰工作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0. 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研究准备。(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1. 举办第7个“12.4”国家宪法日暨第32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参与部门:各司法所

42. 开展第二届区级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3.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4. 建设打造真如公园宪法宣传主题广场。(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45. 制定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参与部门:各司法所

46. 重点培育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提升社区法治文化氛围,推动群众依法参与社区治理。(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参与部门:各司法所

四、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级

按照“两快”、“两全”工作目标,坚持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加强探索创新,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47. 完成14家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选址及建设,建立完善资源共享、考核评价机制,织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参与部门:各司法所

48. 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对接公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咨询办理,建设视频网络法律咨询系统。(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参与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普陀公证处

49. 编制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打造一批具有普陀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参与部门:各司法所

50. 探索在企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创新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

51. 提升司法所功能,打造综合法律服务一站式便民实体平台。(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参与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52. 深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改革,做好“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系统好差评工作。(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

53. 全面落实打响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品牌行动方案。(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参与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二)全面落实律师改革任务

54. 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优化重组、打造品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形成1-2家亿元大所。(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

55. 加强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顾问与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有效对接与互补,促进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治区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

56. 全面落实《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本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探索实施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

57. 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强化律工委的管理职能,完善律工委内部协同机制,实施委员分片负责制指导律工委开展区第四届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评选活动。(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

(三)深化公证改革创新

58. 继续规范公证执业活动,加强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完善公证工作制度建设,规范收费管理。(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普陀公证处

59. 积极拓展家事、知识产权等领域新型公证业务,审慎有序推进意定监护公证业务,加强家事公证品牌建设。(责任部门:普陀公证处

60. 扩大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探索“公证+执行”的“公证参与执行终本案件辅助管理”。(责任部门:普陀公证处

61. 创新服务方式,提供精准化公证法律服务,协助企业解决经营生产中遇到的法律难点。(责任部门:普陀公证处

(四)切实加强司法鉴定管理

62. 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及配套制度。(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

63. 依法查处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案件,完善司法鉴定投诉受理、处理、监管、应诉等机制;探索发挥调解机制预防和化解司法鉴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

64. 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分类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

65. 深入推进“智慧司鉴”建设、完善和应用,完善实时收集、实时分析的信息化监管体系。(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

66. 配合完成市司法鉴定协会换届工作,鼓励“四类外”鉴定机构、鉴定人加入市司法鉴定协会。依法推动“四类外”鉴定机构规范执业,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

(五)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67. 探索开展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工作。(责任部门:区法律援助中心)

68. 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责任部门:区法律援助中心)

69. 开展法律援助进“红墙”活动,推进消防救援队法律援助全覆盖。(责任部门:区法律援助中心)

70. 组织开展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责任部门:区法律援助中心)

71. 继续推进法律援助“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相关工作。(责任部门:区法律援助中心)

72. 继续推进法律援助补贴费用受援人分担试点、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责任部门:区法律援助中心)

73. 配合做好法律援助地方立法调研工作。(责任部门:区法律援助中心)

74. 探索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衔接工作。(牵头部门:区法律援助中心;参与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普陀公证处

五、坚守安全底线,助力推进平安普陀建设

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普陀,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预防和减少犯罪,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一)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75. 全面做好第三届进博会等重要节点安保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全方位持续安全稳定。(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76. 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办理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参与部门:各科处室,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陀公证处)

77. 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参与打击“套路贷”等重点问题。(牵头部门:办公室;参与部门:各科处室,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陀公证处,各司法所

(二)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78. 深入学习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

79. 升级打造社区矫正集中执法模式,提升工作水平。(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

80. 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

81. 开展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环节。(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

82. 引入专业心理服务机构,加强特殊对象心理服务。(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

83. 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建设,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成效。(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

六、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司法行政事业保障体系

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四化”建设,强化政治、队伍、科技、基础、制度保障,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效能。

(一)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84. 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责任部门:政治处)

85. 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提升律师行业党委领导力,深化党建引领行业发展。(责任部门:政治处)

86. 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坚持纪律挺在前面,深入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责任部门:政治处)

87. 立足重组后的司法局“三重属性”和政治性、法治性、人民性的“三大特性”,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把握新定位、立足新职能、展现新作为,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本领和水平。(责任部门:政治处)

88. 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99周年等节点加强思想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挖掘、选树、培育一批先进典型。(责任部门:政治处)

(二)完善科技支撑体系

89. 根据市司法局要求,配合做好统筹推进“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建成用好“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大数据平台。(牵头部门:办公室;参与部门:各科处室,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陀公证处,各司法所

90. 全面运行区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健全指挥中心体制机制,提升指挥体系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牵头部门:办公室;参与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各司法所

三)不断加强内部规范管理

91. 加强保密工作,明确保密责任,落实保密措施,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切实提高保密安全意识。(牵头部门:办公室;参与部门:各科处室,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陀公证处

92. 加强档案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高档案管理标准化、数字化水平。(牵头部门:办公室;参与部门:各科处室,区法律援助中心

93.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基础工作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参与部门:各科处室,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陀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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