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区委、区政府名义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我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请示

区委: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印发的《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我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沪委发〔2021〕21号)文件精神和区领导批示要求,我局牵头并会同区委宣传部共同拟定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我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初稿。我局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全区65个部门和街镇的修改意见,并召开普陀区“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意见座谈会,现场听取了13个部门单位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经2021年10月18日,十届区委常委会第19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申请以区委名义发文。

以上请示,请审批。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18日

(联系人:岳  杰,联系方式:52564588-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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