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普陀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现将普陀区司法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

完善工作体制机制。配合做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及执法、司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成立工作,制定《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普陀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抓好关键少数。与区委组织部联合下发《普陀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学制度(试行)》,建立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学制度并正式运行。制定《普陀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法治建设问责机制。

加强法治建设研究规划。完成《““十四五””期间法治普陀建设的目标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启动制定《法治普陀建设规划(2020-2025)》。完成全面依法治市课题调研、法治调研优秀案例征集上报。

配合做好市依法治市办专项督察、自查。会同区委政法委、区府办等21家单位做好市委依法治市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迎检工作。围绕市委依法治市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查要点在本区范围内开展自查。

(二)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调整全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与成员单位设置。成员单位由34家增加到38家。召开年度区法宣工作会议,细化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重点。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由区委办印发《关于印发<普陀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普法工作指导和监督,建立法宣成员单位重点普法任务清单备案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制,召开评议会邀请第三方评议团对8家重点执法单位开展履职评议,推动普法主体责任落实。

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会同区委党校将宪法专题课程纳入处级干部、新进公务员、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落实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制度。举办第31届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全区开展宪法进企业、进校园、进公共场所、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主题宣传活动40余场。举办“服务大局普法上海行”——第四届“同心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征集比赛,曹杨新村司法所《别说宪法离你远,宪法就在你身边》获市“浦江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三等奖。

不断提升政府法治建设水平

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定出台《上海市普陀区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指导规范行政应诉过程,加强考核问责,促进依法行政。完成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宣传。编制《2018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报告》,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全区各行政机关执法水平。截至12月18日,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69,办结146件,积极应对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牵头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积极参加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加强全区依法行政培训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专题强化班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组织“三合一”庭审活动,区政府、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签订框架纪要,探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举办系列讲座活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单位账户更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引导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今年以来,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共经办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等各类法律事务100余件,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顾问团成员共陪同区领导信访接待42次、列席各专题会议8次、审查合同等文件15份,提升党政机关科学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区委办、区府办印发《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行“两公律师”制度,鼓励相关单位、部门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切实增强各单位、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扎实有力维护安全稳定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司法行政职能深度融合。以中央督导组督导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重点人员(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重点行业(律师、公证、司法鉴定)、重点领域(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摸排核查力度,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件18件。

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以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为总目标,积极践行治本安全观落实安全稳控、教育矫正、帮扶帮教等工作措施,顺利完成重大重要时间节点安保工作任务。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圆满完成市级社区矫正在线教育平台试点工作。首次开展年迈亲属与一名普陀籍在押服刑人员的远程视频会见帮教工作。有序推进《构筑家庭支持网络 改善社区服刑人员微环境》分类教育项目。

优化居(村)委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区居(村)委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形成相对健全的居(村)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同时加强居(村)委法律顾问培训,不断增强居(村)委法律顾问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进基层自治共治。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若干指导意见》,提升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挂牌成立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非诉讼争议解决服务。修改完善《普陀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2019年版)》及《普陀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图(2019年版)》。探索在各街镇联调中心下设办公室,增设案件审核审查小组及调解小组,进一步优化物业纠纷的分流、转接、调处工作机制。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从婚姻家庭、消费纠纷、信访矛盾、民商事纠纷等方面做实人民调解网络。聘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调解能手马善祥为区人民调解协会顾问、特邀人民调解员。同时,律师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为群众和企业降低了诉讼成本、解决了实际困难,截至11月底,律师调解中心共受理法院委托案件323件,调解成功77件。

)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级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搬迁并正式运行。指导司法所完成15个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选址,其中,指导建成11个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形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组织10个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开展“法治普陀”公共法律服务开放日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开展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建立“局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和司法所所长意见反馈机制。做好10家标准化司法所“回头看”工作。

促进律师业发展。设立“中以(上海)创新园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法律服务团,完成法律服务工作站筹建挂牌。召开律师服务经济发展座谈会,积极引导律师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走访调研外省市优秀律所3家。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形式,以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律师代表、律工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区律工委开展区第三届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表彰活动。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启动法律援助费用分担试点工作,办理费用分担案件5件。落实法律援助“全市通办”工作。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强化对派驻区看守所、法院值班律师日常监管,建立驻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持续开展未成年犯帮教活动。截至11月,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7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1644件,民事援助案件626件。接答“12348”法律咨询专线电话11015个。在区看守所开展未成年犯帮教法治专题讲座11期。联合区青保办设立法律援助分中心,今年以来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8件。依托驻区劳动仲裁委值班律师工作室,接待劳动纠纷咨询共计6097人次,承办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共计544件。

提升公证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公证与诉讼对接司法辅助工作。全面使用“智慧公证”系统。继续加强公证业务审批管理。继续开展业务质量集中检查。开展公证员常态业务培训。不断理顺投诉复查处理流程,完善首问负责制,强化窗口规范管理。2名公证员获分别评2018年度上海市公证质量标兵、服务标兵。

做好司法鉴定分级管理职能承接。截至1219日,依法办理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56件,其中已办结39件。会同市司法局开展酒精检测等3次检查,不定期组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司法鉴定进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落实智慧司鉴系统安装及推进试用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普陀区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与区域中心工作结合度不够;普法履职考核评议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上下贯通力度、信息化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业引领、监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普陀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准确把握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机关的“三重属性”,准确把握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方式创新的必要性,准确把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三个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等作用,研究起草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编制《法治普陀建设规划(2020-2025)》,明确本区法治建设近期和中长期的目标、主要任务和推进要求。向区委常委会汇报依法治区工作。健全完善区管干部述法考核工作,优化述法考核内容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学工作。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课题、法治建设优秀案例挖掘和培育。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做好专项督察和督查反馈工作。

(二)聚焦学习宣传,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会同区委宣传部、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开展“七五”普法总结和抽查考核。持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宪法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和进公共场所等活动,组织开展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三十二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充分发挥执法机关在普法中的作用。

(三)培育法治理念,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落实《上海市普陀区行政应诉规定》,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做好区政府法律顾问换届选聘工作。加强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顾问与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有效对接。完善居(村)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举办全区法制干部培训、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班,提升本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行“两公”律师制度。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沟通合作。继续做好我区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法治保障工作。

(四)坚持多措并举,做好特殊对象安全稳定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问题导向,努力降低两类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升级打造社区矫正集中执法模式,提升工作水平。引入专业心理服务机构,加强两类对象心理服务。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加强与公检法信息互通,做好第三届“进博会”等重要时段安保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环节。贯彻落实安置帮教四项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精准帮扶帮教。适时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五)整合各类资源,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整合司法局智慧调解平台与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资源推动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全面运作。贯彻落实《普陀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若干指导意见》,依托区委政法委建立长效工作互通机制。聚焦司法所职能,开展“调委会与调委会,司法所与司法所”结对活动探索建立街镇商会与司法所合作机制。整合智慧调解平台与道路交通一体化平台资源,提升调解效能。推动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打造工作品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建立工作专班,发挥协会作用,完善培训模块,提升调解效能。完善律师调解工作机制,拓展案件渠道和类型,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六)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为中以(上海)创新园、桃浦智创城、科技金融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地区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七)聚焦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成剩余14家片区公共法律客厅选址及建设,建立完善资源共享、考核评价机制,织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对接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咨询办理,打造视频网络法律咨询系统,发挥信息化驱动作用,加大新址宣传力度。编制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探索在企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创新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提升司法所功能,打造综合法律服务一站式便民实体平台。深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改革

(八)加强服务监管,促进本区律师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优化重组、打造优势品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工作实效,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强化党建引领、日常监督、年度考核等工作手段,加强执业监管力度。加强律工委的管理职能,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

(九)坚持为民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探索开展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开展法律援助进“红墙”活动,推进消防救援队法律援助全覆盖。组织开展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法律援助“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相关工作。继续推进法律援助补贴费用受援人分担试点、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援助地方立法调研工作。探索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衔接工作。

(十)注重规范质量,提升公证服务水平。规范公证执业活动管理。完善公证质量和窗口管理。挖掘传统民事类业务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服务内涵,继续做好“两免”等公益服务。积极拓展家事、知识产权等领域新型公证业务,提高保全证据公证办理水平。

(十一)加强探索实践,推进司法鉴定分类分级管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依法做好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查处工作。探索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措施。探索发挥人民调解在预访和化解司法鉴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调研深入推进智慧司鉴工作。

(十二)坚持政治引领,推进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要大兴学习之风,提升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推动发展的能力。健全依法决策程序,把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备程序。深化系统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四责协同”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普陀区司法局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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