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市普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的请示
关于调整上海市普陀区依法治区
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的请示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
普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依法治区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承担对区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职能。因2011年区领导班子换届,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职务变动较大,有1/3以上的人需要自然替补。为加强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调整上海市普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的通知》(普委〔2010〕71号)要求,建议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国洪 区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孙荣乾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程向民 区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邰 荀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郭 芳 区委常委、区政协副主席、区委统战部部长
符祖鸣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副主任
王 鹏 副区长
成 员: (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马明辉 区安监局局长
卢建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刘文奎 区绿化市容局党委书记
严志农 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吴乃义 区食药监分局局长
吴凌昱 区人社局党委书记
宋宗德 区委办主任
张文瑶 区卫生党工委书记
李 立 区级机关党工委书记
李 刚 团区委书记
李 坚 区科技党委书记
李世荣 区商务委主任
李松海 区府办主任
李章华 区建设交通党工委书记
杨恒进 区检察院检察长
陆孜浩 区房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 亮 区环保局局长
欧阳萍 区总工会主席
周倩影 区财政局局长
周勤毅 区审计局局长
居长鸿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林金平 区信访办主任
范以纲 区教育党工委书记
席建声 区法院院长
姚 军 区政协办主任
赵文中 区工商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施云华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倪 辉 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夏 舒 区法制办副主任
夏宝元 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奚学琴 区妇联主席
陶永庆 区质量技监局局长
高亮全 区规土局局长
冯 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童建民 区人大办主任
葛希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楼忠民 区税务局局长
魏 静 区发改委主任
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夏宝元(兼)
副主任:王 敏 区司法局副局长
妥否,请批示。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