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参与,多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托育服务需求

2019-01-03 来源:上海普陀

2018年4月,市政府下发《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区教育局积极落实,建立健全本区托育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政府引导、确保安全、多元参与、综合监管”的托育服务格局。

1.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区域人口变化,科学预测3岁以下幼儿的托育服务需求,为科学谋划本区托育服务工作规划提供依据。制定《普陀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从托育服务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托育机构建设和从业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2.完善管理机制。完善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把0-3岁托育工作统一纳入本区托幼工作体系,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各部门、街道镇联动机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推进托育工作。区教育局“三定”方案中增加托育服务工作的相关职能;在区早教指导中心增挂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落实办公地点、编制数和经费,保障指导中心有序运作。

3.加强指导服务。制定托育服务机构设立流程与管理制度,编印《普陀区3岁以下托育机构申办指南》、《普陀区3岁以下托育机构办理指南咨询解答》等,受理托育机构申办工作。对申请咨询的22家社会力量申办机构进行实地踏勘,组织到区早教中心现场学习,联系公安、消防、食药监、卫生等部门对申办机构进行指导。2019年春节后,2家社会力量举办的托育机构将正式对外招生。

4.强化队伍建设。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联合区业余大学对即将开办的2家托育机构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了职前培训,通过理论学习、职业道德教育、跟岗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从业人员完成了全部40个学时的职前培训课程,并通过考核,取得《普陀区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职前培训证书》。

5.实施综合监管。2017年12月以来,区教育局根据市教委、区政府要求,联合市场监管、民政和各街道、镇力量,先后3次对本区社会力量举办的托幼机构进行排摸调研,并采用“一校一案”进行分类处置。经过整治,全区社会力量举办的托幼机构从30所下降到22所,在这些机构内的幼儿从约1200人下降到约600人。目前,已建立常态化的月末通报制度,继续依托街道镇力量,强化综合执法,确保本区托育服务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推进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的同时,区教育局深入推进托幼一体化等工作,多渠道增加托育资源供给,如推进本区公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目前全区共有19个公民办幼儿园共开设托班29个,接收幼儿642人;联合区妇联完成3个社区幼儿托管点市政府实事项目,接收3岁以下幼儿60人;依托区早教指导中心接收幼儿275人;发挥本区早教服务体系“一个中心、五个分中心、78个指导站”作用,为区内0-3岁散居婴幼儿家庭一年提供8次公益早教服务,2018年服务88,819人次。

我区通过政府办、社区办、社会办,多渠道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多样托育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