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调处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介绍

2019-01-03 来源:区社区办

今年以来,普陀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纠纷矛盾化解试点的工作要求,通过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专业治理“三策”并举,强党建、补短板、夯基础、出品牌,完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顶层设计,优化物业管理服务的基层基础,发挥自治共治、德治法治的协同作用,不断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纠纷矛盾的化解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试点工作的制度保障

1、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区委成立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挂帅的物业纠纷矛盾化解专项课题组,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开展课题研究,推动试点工作。2、制定两项试点工作政策。区委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普陀区创建满意物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从治理体系和硬件标准两个维度提出工作目标要求。3、出台小区治理系列工作指引。聚焦住宅小区治理中集中反映的业委会换届运作难、物业管理服务监督难、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交接难、小区矛盾处置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形成33个操作指引,为基层实践提供参考。

二、强化多元参与,密织矛盾化解的安全防线

1、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区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物业服务合同案件的审理,做好诉中调解,推动以调解方式结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2、构建物业纠纷调处三级网络。由区司法局牵头建立区、街镇、居村三级物业纠纷调解网络。依托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建立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简称“区物调委”)。各街镇设立物业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各居村做实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3、发挥调处类社会组织作用。区民政局出台政策,鼓励专业类社会组织参与物业纠纷调处。此外,建立社会组织联合会及联合会党委,为培育调处型社会组织提供有力保障。

三、力求工作实效,推进“六个一批”专项行动

1、推进一批居委会业委会交叉任职。把住“人选关”,强化居民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统领作用,为“三驾马车”协同配合提供坚强保证。2、化解一批物业突出疑难矛盾。通过啃“硬骨头”,切实化解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的社会治理氛围。3、试点一批工程造价咨询和代理记账。管好“小区账”,通过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业委会工作经费三本账的代理记账,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4、推动一批物业维修基金的续筹。对全区住宅小区维修基金使用状况的跟踪梳理,重点筛选出维修基金现状低于30%的商品房小区,通过“规范小区物业公共收益使用”、“与物业管理费一并缴纳或分期定额缴纳”等方式,形成常态化的良性补充机制。5、提升一批物业企业服务能级。以推动西部集团物业联盟建设为重点,努力培育物业管理服务“大品牌”,着力提升一批物业企业的服务能级。6、实施一批物业服务达标考核。通过对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能级。

区社区办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