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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城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区安委会和区灾防委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区运行安全,进一步夯实我区安全风险管理和安全发展示范创建的工作基础,提升安全风险防控效能,特制定《普陀区城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经区领导同意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普陀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普陀区城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不断强化安全发展和安全韧性适应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推进落实城区安全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完善城区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体系,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提升我区“防风险”“除隐患”“控事件”“强应急”等方面的能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全区10个街道镇行政区域为单位,分类分级分批次开展针对企业风险“点”、行业“线”、区域“面”的风险评估,得出安全运行总体态势,按红、橙、黄、蓝四色进行风险分级,系统评估辖区内安全风险状态。主要从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自然灾害、综合减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根据不同风险级别,从时间、空间、事件多个角度,确定各层级安全风险管控的重点和采取的风险管控措施,为城区安全风险管理一张图提供数据支撑。

三、基本原则

城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遵循重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持续性的基本原则。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普陀区城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四、组织架构

依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普陀区城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区应急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动办、区房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镇等为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区安委会其他相关成员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城区安全风险评估的总体部署、协调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区应急局局长张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应急局副局长高长林任常务副主任,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分管领导任副主任。

五、评估范围

(一)空间范围

10个街道镇:长寿路街道、曹杨新村街道、长风新村街道、宜川路街道、甘泉路街道、石泉路街道、真如镇街道、万里街道、长征镇、桃浦镇。

(二)行业范围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沪府发〔2021〕3号)和《上海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有关要求,本次评估重点范围主要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普陀区城区安全风险评估行业范围

风险单元

行业领域

责任部门

生产安全风险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

区应急管理局

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含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

综合应急能力

队伍、物资等综合减灾、应急处置能力

城市生命线

城市供排水、电力、燃气等

区建设管理委

建设安全风险

各类建筑工地(含受监项目、住房修缮、加装电梯、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等)、房屋安全等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各街道镇等

交通安全风险

道路交通

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

消防安全风险

大型商业综合体

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商务委

高层公共建筑

区消防救援支队

住宅小区

区公安分局、区房管局、各街道镇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含电梯、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

区市场监管局

人员密集场所

医疗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社会福利机构

区民政局

旅游景区(含宾旅馆)

区文化旅游局

学校

区教育局

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展览会、展销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

区公安分局

地下空间

人防工程(轨交除外)及普通地下室

区国动办

各街道镇

全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侧重开展评估,包含但不限于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和住宅小区等

各街道镇

六、工作步骤

本方案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试点阶段(2023年8-11月)

已在真如镇街道和新业态领域开展试点,生成评估报告和四色风险图。

第二阶段:全面部署阶段(2024年1-3月)

1.制发方案:编制普陀区城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评估工作目标、工作原则、评估范围、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

2.动员部署:成立工作小组和项目组,组织召开城区安全风险评估启动部署会,部署全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3.开展培训: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业务培训,针对不同行业风险评估工作要求,在工作初期组织开展专项评估工作,明确项目工作机制、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和分工、时限要求,方法步骤、调研需求等,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现场调研阶段(2024年4-6月)

1.部门调研:采用会议沟通、现场座谈、电话沟通、文件查阅等形式,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概况介绍,包括行业安全监管概况、事故情况、突出问题和隐患等。

2.街道调研:在分析各有关部门提供资料的基础上,明确各街道调研重点,调研主要以走访、座谈、现场考察、电话沟通、查阅文件等方式为主。

3.调研分析:在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资料分析,调研分析主要内容包括:近年事故统计分析、产业布局与安全风险分析、安全监管底数相关分析等。

第四阶段:辨识评估阶段(2024年7-8月)

1.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根据普陀区行业发展定位和产业现状,通过线上数据填报和线下走访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辨识。根据普陀区城区规划布局、经济业态分布、人口结构和分布以及城区重大活动等情况,结合监管现状,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3.城区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辨识。根据普陀区规划布局现状,对城镇燃气、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和道路交通进行风险辨识。

4.自然灾害安全风险辨识。根据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结果,对普陀区气象灾害、洪涝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5.在摸清重点行业领域、区域安全监管底数的基础上,对各行业(领域)、区域进行整体安全风险评估,综合反映普陀区城区安全风险总体情况、风险类别、风险分布、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包括城区的主要安全风险及分布,风险等级划分,形成风险清单。

第五阶段:成果编制阶段(2024年9-10月)

1.根据前期相关资料,各责任部门对本领域本辖区的评估情况和风险信息进行分析,从风险“点”、行业“线”和区域“面”的角度形成各风险单元分项评估报告,判断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重大风险源。根据风险源辨识评估结果,结合普陀区总体情况,提出相对应的安全对策措施。(9月底前)

2.汇总整理各基础单元数据,形成《普陀区城区安全监管底数报告》;汇总整理固有风险源信息,形成《普陀区城区安全风险清单》,对收集到的分项评估报告材料和风险源信息进行全面的对比分析,形成《普陀区城区安全风险评估报告》(10月底前)。

第六阶段:成果验收阶段(2024年11-12月)

组织相关专家,对提交的各项成果文本送审稿进行评审,进一步对各项成果完整性、数据可靠性、建议措施的可信性等进行审核、论证,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和修改意见。项目组结合专家组意见对成果进行修行,形成项目成果终稿。

第七阶段:拾遗补缺阶段(2025年1-10月)

对于尚未列入风险单元的重要领域、重要区域和新风险、或已列入风险单元但2024年不具备评估条件的,在2025年10月前进行补充评估,并相应对全区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调整新增。

七、工作要求

开展本区城区安全风险评估是加强城区运行管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强化源头治理、促进城区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城区安全风险评估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沟通、协调与联络,全力开展本领域、本辖区的风险评估,并支持配合开展好城区安全风险评估调研活动,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风险点、危险源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衔接、有序开展。

原则上,各风险单元由各责任单位自行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可以引进具有安评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单位辅助参与此项工作。

(二)加强成果转化。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推动城区安全风险评估成果的转化,将我区城区安全风险评估各项成果作为推进安全生产和城区安全运行领域改革创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城区安全发展的重要抓手,及时总结提炼城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方法、好机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创新监管工作机制,规范安全生产决策,实现源头管控、精准监管、系统建设,加强城区运行安全管理,从根本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城区本质安全水平持续稳步提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以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平台,采取集中宣传、典型宣传、辅导讲座、上门指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区安全风险评估的重大意义,普及城区安全风险评估、管控知识,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者及广大员工的城区安全风险意识,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城区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辨识、评估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城区安全风险评估的良好氛围。

注:如本市对城区风险评估另有新要求的,按照本市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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