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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区灾防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发〔2023〕5号)要求,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2023年本区“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到做好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各项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增强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素养。

二、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一)主题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灾害防治知识技能,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5月8日至10日,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将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规划展出面积10万平米,同时将举办防灾减灾救灾科普、会议等活动,各有关部门(单位)可结合工作安排前往现场参观学习。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今年主题,结合区域实际,安全有序开展应急演练、科普宣教等各类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面向公众普及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周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资源,积极谋划“4·22世界地球日”“5·8世界红十字日”“5·19全国助残日”等主题日活动与“5·12全国防灾减灾日”联动,强化互动互补、共享促进,形成防灾减灾宣传周矩阵效应,放大科普宣教效果。

(二)常态宣教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区域和行业特点,将主题活动与常态宣教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公交传媒等载体,利用户外大屏、楼宇字幕、灯箱展板、道旗灯杆等街头平台,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专家讲座、在线访谈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城乡社区、学校、医院、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为重点,组织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基本知识和灾害应对技能培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特别是要加强极端性灾害天气的风险识别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面向儿童、老人、残障人士等不同社会群体开发和推送防灾减灾科普读本、游戏、影视剧、短视频等公众教育系列产品。

三、强化统筹协调和多方参与,推动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注重发挥本行业部门和单位作用,不断完善灾害组织指挥、风险普查评估、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应急响应、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建立政府和社会、实物和产能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和联动机制,鼓励和引导不同社会主体和家庭个人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装备,继续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加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科普解读和有关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让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及时知晓普查成果及其应用效益,着力营造人人知晓普查、人人支持普查、人人参与普查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格局。组织开展避灾避险典型案例宣传和先进人物事迹表彰,营造防灾减灾良好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现场和聚集性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有序。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认真总结提炼本行业领域防灾减灾活动成果,请于5月22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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