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011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

孙万国委员提出的关于普陀区建立企业组织形式转换登记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答复如下:

在接到政协提案后,我局对办理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明确了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科室承办。针对孙万国委员提出的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积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现行有效的《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市场主体的组织形式进行了划分和规定。目前,现行法律法规对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做出了相关规定。对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之间进行组织形式转换登记并无上位法有明确规定。

关于企业组织形式转换登记需要在有明确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涉及到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由相关立法部门、市级部门等讨论研究。同时,企业组织形式转换不仅仅涉及到企业主体资格的确认,还涉及到税务、资产等方面的问题,需协调税务、国资、金融等多部门共同探讨。

我局将通过深入走访调研企业,进一步了解企业对组织形式转换的需求,尤其针对区四大支柱产业企业这一方面需求的调查研究。以问题需求为导向,分析需求难点,针对清晰的需求问题向市级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

 

联系人姓名: 郭晓怡            联系电话:3279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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