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9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2019年11月1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普陀区环保局:

我司会办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关于普陀区污染地块红线外市政道路下土壤和地下水的提案》的提案第143091号文已收悉。经研究,会办意见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胡俊委员对普陀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胡俊委员提出的建议非常及时和有针对性,桃浦智创城正在开展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治理工作,对于我司治理工作的推进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一、关于按片区开展修复治理的建议。

我司对于老工业区搬迁后一贯秉持综合开发利用,贯彻按片区进行总体环境调查、避免遗漏市政道路及相关区域,尽可能避免单独地块依次进行调查和修复。

经调查后确有污染,针对污染已经发生扩散的市政道路区域,将按规划要求,结合周边地块的修复治理措施,采取针对性修复和管控措施。对于已开展风险阻隔的市政道路污染区域,我司将进行长期监管。

二、关于统一管理,明确分工的建议。

对于我司管辖污染片区内市政道路和设施,具备条件的市政道路下方由我司负责片区内市政道路下污染调查及治理工作。

对于建议区里明确污染治理管理办法,由于市政道路下方系统错综复杂,场地调查及治理须得到相关市政设施主管部门配合;由区财政统一安排资金管理;环保部门做好监管和配合工作等提议,我司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协助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关于对污染主体定责、追责的建议。

对于临近污染地块造成的市政道路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问题,我司将通过技术手段判断及追溯,协助政府出面追究相关责任方责任,并尽可能要求责任方承担一定的污染治理费用。对于确实无法判断和追溯的,我司将协助政府对污染治理费用纳入土地成本工作的研究与推进。

四、关于道路施工防控二次污染的建议。

对于污染地块邻近的市政道路在开挖、重建过程中的,我司已坚持开展全过程密切监测工作,包括在工程实施前、施工中以及竣工验收时均相应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工作。同时,对有污染区域土壤做到及时治理修复,并坚持做好各项开挖、运输过程中二次污染防治防控措施,目前桃浦智创城综合管廊实施已形成较好的范例。

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1日

联系人姓名:张莹莹                      联系电话:63635298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上海市敦煌路9号      邮政编码:2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