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39号提案的答复

2019年11月1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尊敬的吕志慧、王文东、杨翼委员:

您提交的政协提案《关于上海桃浦地区污染土壤修复后监测与管控的建议》(第143039号文)收悉。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桃浦智创城综合生态修复项目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及时和有针对性,对于后续项目实施提供较大帮助。经研究,回复如下:

普陀区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制定发布了《普陀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普府〔2018〕12号),有序推进各项重点目标任务。辖区内所有地块在开发利用前均按照生态环境部第42号令,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第311号文、188号文的要求,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的超标地块后续开展健康和风险评估、土壤环境修复治理及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所有修复治理完成的地块均已满足其未来规划土地用途的土壤环境指标要求。

一、立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二章对于重点监测地块、第四章对修复、风险管控和后期管理作出了法律规定。

二、监测与控管责任主体。

《土壤法》第四章第四十二条明确“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要求实施后期管理”。

生态环境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42号令)第二章第十条指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由于桃浦智创城内污染源企业众多,产权不明,自2015年起,普陀区人民政府多次在专题会上明确由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桃浦智创城核心区污染治理的实施主体。

三、专项资金

《土壤法》第五章“保障和监督”中对污染治理资金落实作出了国家和省级地方政府的资金保障的规定。同时,生态环境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42号令)第二章第十条指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根据普陀区发改委《关于上海桃浦科技智慧城核心区场地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程投资估算的批复》(普发改投【2015】27号),桃浦智创城核心区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程投资估算费用约为16.72亿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目前,桃浦智创城核心区污染治理经费主要来自于普陀区财政资金,少量来自每年向上海市和国家申请的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

四、环保监督机制

生态环境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42号令)第一章第四条指出:“环境保护部对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普陀区环保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排摸桃浦智创城地区的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将符合要求的地块编入本区当年度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单。同时发文督促桃浦智创城公司按时完成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开展修复治理。对从初步调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方案、效果评估等各个阶段的报告文本,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备案意见。

    根据《土壤法》第二章第十四条明确:“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每十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今年我市已全面开展上海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的重点行业企业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摸底调查,所有土壤监测数据将作为后续风险管控的依据。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12月29日颁布实施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第八章“提出后期环境监管建议”中对监管内容、手段、周期提出了一般规定。

国家生态环境部已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联合开发了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我区所有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的基本信息、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修复方案、效果评估方案等均已上传到此系统中。

另外,在土地出让之前,对场地进行初步调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并对超风险地块进行修复治理,通过修复效果评估验收后才具备地块出让条件。在新增经营性用地入市挂牌出让前,均要求该地块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土壤污染调查及治理工作,在拿到环保局审核备案意见后,再办理供地手续。

最后,感谢各位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桃浦智创城公司将虚心采纳并争取在未来的工作中加以实施。同时,普陀区环保局将继续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保障普陀区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