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34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杨来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改善普陀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主办意见报告如下:

您在提案指出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出要尝试允许小微企业自助注销、压缩企业注销的办事流程和时间、对区内企业进行分类区别对待等意见建议。

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方面,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文件要求,积极尝试,勇于探索,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实现企业注销过程中的畅通、便利、高效,不断提升普陀营商环境。

一、努力破解注销“堵点”、“痛点”,降低企业注销制度成本

一是帮助企业解决因股东缺失导致“注销难”的问题。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失联、不配合导致难以注销的情况,经书面及报纸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合法有效的决议,可以持决议、清算报告前往登记窗口申请注销;公司若无法形成有效的决议,小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凭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的裁定申请注销。

二是因企业注销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对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将补领营业执照与注销登记两个环节合二为一,注销时企业凭遗失公告和注销登记申请材料即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自2018年9月1日起,企业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以此代替在本市报刊刊登的作废声明。

三是对法定代表人无法代表公司提出注销申请的企业,企业注销时可一并提交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任免职文件,非公司企业法人由新委派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注销文件,有限公司可以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注销文件。

二、简化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全面推行简易注销登记

为贯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改革要求,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对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自由选择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在全区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一是简易注销登记能够减少登记材料,企业选择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盖章)的《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

二是简易注销登记能够优化公告服务,企业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天(自然日)的简易注销公告,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三是简易注销登记能够缩短审批时效,简易注销登记在简化提交材料的同时,将审批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三、提高便利水平,积极推进注销企业网上服务

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一网通办试点工作。注销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已于2018年12月29日上线试运行。平台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各种信息化手段,进行审批流程简化、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业务联动,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实现注销过程的畅通便利、规范高效。目前,内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能够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申请注销登记。

一是注销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能够为申请人提供规范透明的办事流程。企业通过平台申报注销信息,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收到推送信息后,可通过平台向申请人提供办事指南、办事引导、反馈办理进度、办理结果。

二是注销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能够为申请人提供网上业务办理通道。申请人可通过平台在公示系统免费刊登注销公告、下载打印清算组备案、注销登记相关格式文本,再交由登记机关线下受理,提高办事效率。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姓名:韩莉             联系电话:32798129

联系地址:同普路602号       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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