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细则汇总 (2022-06-10)
目录
1.1关于普陀区属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操作细则
1.2鼓励科技孵化器减免中小企业租金实施细则
1.3“租税联动”优先扶持实施细则
2.2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
2.3疫情期间共享用工就业补贴实施细则
2.4普陀区总工会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3加大人才住房补贴实施细则
5-6普陀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金融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7加大政策性担保贷款支持操作细则
8.2给予疫情防控数字化应用场景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8.3给予企业电信服务月租费用减免实施细则
9.2实施重点行业纾困扶持(促消费)操作细则
9.3实施重点行业纾困扶持(外贸企业对接电商平台)操作细则
10.1加快兑付政策性扶持资金操作细则
10.4加大科技服务券支持力度实施细则
11.1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事项操作细则
11.2优化信用服务模式操作细则
12.1 12.3构建涉企长效服务机制实施细则
关于普陀区属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操作细则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精神,根据《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落实本区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政策,现制定操作细则如下:
一、政策口径
1、实施主体
各区管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
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其中,使用权房是指依法建立公房租赁关系、执行市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由本区相关国有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的公有非居住房屋。
3、减免对象
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4、减免期限
实施主体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分两档执行。
第一档,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所有地区内的最终承租方,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可免除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档免租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增加免除金额不超过3个月租金。
5、减免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以便捷高效为原则,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
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其中,转租方为本市国有企业的,应当与房屋产权方以各自实收的租金为限共同承担减免的租金;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房屋产权方及国有企业转租方将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鼓励非国有企业转租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6、配套政策
在考核方面,因减免租金影响企业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对因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严重影响经营且超出承受能力的区管企业,应及时向区国资委报告。
二、组织实施
各区管企业是本次房租减免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企业负责同志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把本次工作作为贯彻中央文件精神,促进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的具体行动。
各区管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指导下属企业做好工作部署,上下联动,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涉及其他非国有中小股东的国有企业,控股股东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理解;涉及上市公司及金融企业,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1.摸底
各国有企业应摸清承租方、最终承租方(如有转租方的)等相关情况,形成房产承租方和最终承租方清单。
2.告知
依照摸底情况,通过公告、电话和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各政策范围内承租方,做到应知尽知。告知内容应包括:减免的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理时间,申请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等。
3.受理
各国有企业应以便捷高效为原则,设立受理通道,申请人需提供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承租方、最终承租方证明材料)。疫情期间,应避免人流集聚,国有企业可通过网络、信函、电话通讯等多种方式予以受理。
4.审批
各区管企业应根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统一制定房租减免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主体、流程、时限。
5.反馈
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应及时书面告知申请承租方,承租方凭告知书、最终承租方确认书办理减免手续。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要及时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报备
对于租金减免情况应逐笔记录,加强数据统计,建立档案,形成底表。有关情况经各区管企业汇总审定,并经第三方机构复核后,报区国资委备案。
四、工作安排
1.发布公告
各区管企业应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减免租金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实施主体、减免对象、减免范围、办理流程等。
2.排摸情况
各国有企业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房屋出租情况摸底工作,形成情况清单。
3.实施减免
各国有企业应加快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在租租户第一档减免工作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6月30日后新签约租户自起租日实施减免;第二档减免工作自发生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当月起实施,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
4.信息报送
各区管企业应于每周五中午前将本周免租进展情况报送区国资委,报送内容包括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地区的受惠企业数、租赁面积、减免金额。
5.上报备案
各区管企业汇总审定下属国有企业租金减免情况明细表并经第三方机构复核后,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区国资委备案。
五、风险防范
办理过程中,各国有企业应严格制度、流程,加强内部管控,相关办理部门和人员应履职尽责,秉公办理,确保政策减免落到实处。
严禁利益输送,暗箱操作,对于违法违纪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资流失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对政策性减免租金其他未尽事项,采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2.政策执行中,各区管企业应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有利于改善工作成效的建议、措施,并报告区国资委。
3.区属城镇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4.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4月2日
鼓励科技孵化器减免中小企业租金实施细则
一、措施内容
“鼓励社会物业减免房租,对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的楼宇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各类物业业主,优先给予区内相关政策扶持。”
二、实施主体
区科委
三、支持内容
1、具体措施:对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的楼宇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纳入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考量范围,给予优先扶持。
2、实施流程:区科委将编制和发布绩效评价申报指南,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
3、所需材料:因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拟申请相关政策优先扶持的楼宇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除按照申报指南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但不限于租赁协议及租金减免补充协议、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咨询电话
52564588-7190/7164 侯老师/姚老师。
“租税联动”优先扶持实施细则
一、措施内容
“鼓励社会物业减免房租,对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的楼宇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各类物业业主,优先给予区内相关政策扶持。”
二、实施主体
区投促办、各地区投资促进中心
三、 支持内容
1、扶持对象:在符合(1)的前提下,同时具备(2)、(3)、(4)任意条件的各类社会物业。
(1)工商税务注册在普陀区,并对在普陀区内物业中注册的中小企业给予租金减免的楼宇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各类社会物业;
(2)已与区投促办签订“租税联动协议”的各类社会物业;
(3)目前尚未与区投促办签订“租税联动协议”,后续有意向与区投促办签订“租税联动协议”的各类社会物业;
(4)疫情期间积极参与区域防疫、捐助物资、组织志愿者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商务楼宇(园区)物业。
2、政策依据:《普陀区商务楼宇(园区)租税联动补贴办法》。
3、扶持内容:
满足上述条件的社会物业,符合政策依据条件的,经相关部门综合评估,可补签“租税联动协议”,从优从先受理“租税联动”兑现申请,尽快拨付“租税联动”政策兑现资金。
四、申请程序
1、物业业主向各地区投促中心提出申请;
2、各地区投促中心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区投促办;
3、区投促办审核后,根据具体情况将申请物业列入优先享受政策的名单,并通过各地区投促中心告知申请物业。
五、申请材料
1、普陀区商务楼宇(园区)优先享受租税联动政策申请表;
2、业主给予承租企业租金减免汇总清单;
3、与承租企业签订的租金减免补充合同(复印件加盖业主和承租企业公章);
4、业主对被减免租金承租业主开具的租金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咨询电话
区投促办企业服务科:13585528257 周老师
15821323883 高老师
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中心:
长寿投资促进中心:62660728;
长风投资促进中心:62237998-3103;
真如投资促进中心:22851953;
长征投资促进中心:52586699;
桃浦投资促进中心:52847135。
附件:普陀区商务楼宇(园区)助企纾困优先享受“租税联动”政策申请表
附件:
普陀区商务楼宇(园区)助企纾困
优先享受“租税联动”政策申请表
申请方(盖章) | 申请日期:年月日 | |
申请方经营 物业地址 | ||
给予租金优惠情况 | (填写总金额和总体优惠比例,具体附表) | |
地区投促 |
(盖章)日期:年月日 | |
区投促办意见 |
(盖章)日期:年月日 |
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
一、措施内容
“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培训项目600元,2022年每人最高可享受补贴3次。”
二、实施主体
区人社局
三、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
受疫情影响的税收征管关系在普陀区的企业,拟对本企业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均可申请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
(二)支持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培训项目600元,每个项目培训课程时长不少于24课时,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2022年每人可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职工参加多个项目时,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才能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职工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三)申请流程
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采取先申报备案、后组织培训、再申请补贴的方式实施。
1、企业备案
企业拟开展线上职业培训的,通过人社自助经办系统“惠企点单办”中“企业职工线上培训申报备案”提交备案申请,并上传以下材料:
(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
(1)《普陀区受疫情影响企业组织职工线上职业培训备案表》(附件1)
(2)无法通过系统比对电子营业执照的需上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利用自有平台或自主开发平台的,需提交有关线上平台的相关承诺(附件2),如利用总公司或母公司平台开展培训的,需提交与上级单位的所属关系证明。
(4)《职工线上职业培训方案》(附件3)
(5)委托第三方平台开展培训的,需提供与第三方培训平台的协议,如非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线上平台,另需提供线上培训平台检测结果报告。
2、企业开展线上培训
企业既可依托自主开发(包括本单位或总公司或母公司自有或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线上培训平台和课程应符合《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395号)要求,即线上培训全过程应记录到平台数据系统,实现培训过程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辅导、有评价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3、企业补贴申请
培训结束后,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人社自助经办系统“惠企点单办”导入参与培训的学员信息,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补贴经费核拨至企业提供的本单位银行账户。
四、咨询电话
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62547410*5,18616230614
联系地址:宁夏路627号
附件:
1、普陀区受疫情影响企业组织职工线上职业培训备案表
2、企业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承诺书
3、职工线上职业培训方案
附件1:
普陀区受疫情影响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备案表
单位 基本 信息 | 单位全称 | 统一信用代码 | |||||
培训平台 | □自有平台(利用总公司或母公司平台:是□ 否□) □第三方平台 | 平台名称: | |||||
注册地址 | |||||||
税收 所在区 | 职工人数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联系邮箱 | |||||||
单位 开展 培训 | 培训项目 | 拟培训人数 | 培训起止时间 | 培训课时 | |||
备案 单位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就业促进中心备案 意见 |
经办人: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企业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
本单位申请《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承诺开展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的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均符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395号)文件规定中附件1的条件和要求,自愿接受并配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管理部门的检查、审计、监督管理:
一、线上培训平台确保培训学员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辅导、有评价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且学习记录真实有效。平台支持PC端、移动端多种访问方式,以确保可在不同环境下使用。
二、线上培训数字资源内容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规范、国家职业培训课程规范、企业岗位培训需求等要求,符合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规律,培训课程能够体现实训特点,具有一定的现场培训、实训的模拟仿真效果。
三、线上培训平台具备安全稳定、师生互动的线上培训技术条件和完善的线上职业培训质量管控体系,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平台运行终端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线上培训人员全实名、培训过程可记录、培训结果可评价。
1.具有支持不低于2万名学员同时在线学习的带宽;
2.采用活跃度检测等技术对培训学员线上学习状态进行监控,能够实现培训学员人离线断;
3.能够向各级管理部门、企业或培训机构开放平台管理后台,具备参训人员数据批量处理功能。
本单位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存在与文件精神或承诺不相一致的情况,本单位愿意放弃补贴申请或退回补贴,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培训方案
(一项目一方案)
企业名称:
(请说明企业规模、业务/产品情况)
二、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线上培训项目名称:
三、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培训目标:通过本项目的培训,总体上能够达到(xxx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二)培训人数
培训人数:
(三)培训实施安排
1.培训天数: ;培训课时数:
2.培训的方式及平台:
□企业自有或自主开发平台
互联网平台(网址):
APP:
其他:
□委托第三方培训平台
(1)培训平台名称:
(2)培训平台备案机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其他。
3.授课计划
序号 | 日期 | 课时 | 教学内容 | 授课教师 |
1 | 3月20日 | 1 | 劳动关系 | 王XX |
2 | 3月20日 | 4 | 人才招聘 | 李XX |
备注:1、上表为模板,表式请勿改动;2、每课时不低于45分钟
四、考核评价方式
(包括考试题型、形式、合格成绩等,原则上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考评。)
申报企业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一、措施内容
“鼓励区内企业采用共享用工等模式,解决短期就业结构性矛盾,对疫情期间与其他企业共享用工的,可继续享受相应就业补贴扶持。”
二、实施主体
区人社局
三、支持内容
(一)享受对象和条件
1、税收征管关系在普陀区的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或属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在疫情期间与其他企业共享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具有本市户籍、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用工的,可继续享受“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扶持;
2、经营地为普陀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除外),在疫情期间与其他企业共享就业困难人员用工的,可继续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扶持。
(二)补贴标准
1、“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缴费基数计算的、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
3、“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50%。
(三)补贴期限
1、“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数,最长不超过一年;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累计一般不超过3年,补贴期满且“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补贴期限最长可延长至其法定退休年龄。
(四)申请流程
1、单位申请备案
拟申请就业补贴的用人单位,通过人社自助经办系统“惠企点单办”中“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费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进行线上申请,填写符合申请标准的人员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申请备案网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
(1)申请“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需上传:
①小微企业名录截图;
②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
(2)申请“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用人单位需上传:
①房屋租赁合同;
②实际用工的证明材料(主要是工资发放证明)。
2、补贴审核发放
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系统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补贴审核通过后,补贴款项将在次月发放至用人单位的社保账户中。
四、咨询电话
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62548980,18930827903
联系地址:宁夏路627号
普陀区总工会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帮助本区小微企业切实减轻负担、渡过难关,普陀区在“市21条”抗疫助企政策发布的第一时间迅速行动,由十余个部门将前期与企业密切沟通、深入研究的政策需求转化为《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普陀12条”),确保以事不过夜的速度实现市、区政策的叠加共振,为疫情阴影下的广大企业送上诚意满满的政策礼包。“普陀12条”中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是贯彻中央、全总、市委、市总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确保政策落地,帮助小微企业工会围绕企业和职工发展,用好回拨经费,发挥工会应有职能,协同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有效促进小微企业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
一、措施内容
对小微企业工会上缴的经费实行全额回拨,即将上级工会统筹的经费全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
二、实施主体
普陀区总工会
三、支持内容
1、界定流程
按年界定,2022年小微企业界定以2021年度数据为依据,一般根据企业提供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109小型微利企业”一栏内容,作为上一级工会初审依据。小微企业工会应按规定自主申报,经上一级工会初审后报区总工会审核,上一级工会应按规定建立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管理台账。
2、经费回拨
上一级工会应及时全额回拨小微企业工会上缴的经费,对这部分工会经费不再逐级上缴。
3、工作要求
(1)坚持党建带工建,用好楼宇、园区党群服务站资源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工会法》、《上海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和《上海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指导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要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2)上级工会要对小微企业工会加强专项培训,为小微企业工会独立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提供指导服务,在办理组建工会手续的同时指导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开立工会独立的银行账户,同步收缴工会经费,收到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后及时回拨给小微企业工会,让小微企业工会准确知晓经费扶持政策,享受政策红利。
(3)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整合工会自身优势及政府和社会各方“人、财、物、场地”等资源,引导各级工会叠加服务项目,扎实开展好服务职工工作,使广大小微企业职工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切身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四、咨询电话
52564588-8563
一、措施内容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本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短期租房资助,帮助中小企业留住核心人才。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补贴期限为三个月。”
二、实施主体
区人社局
三、支持内容
(一)申报认定
1、企业申请短期租房资助专用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基本条件: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并对区域经济发展有一定贡献,且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
(2)人才基本条件:属于申报企业的核心人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房。
2、本次短期租房资助专用额度总计不超过1000个,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名额不超过3个。同一对象同一时间段不叠加享受短期租房资助和本区其他人才安居政策。
3、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补贴期限为三个月,按月发放。补贴自审核通过之月起算。
(二)申报材料
(1)《普陀区疫情期间短期租房资助申请表》(原件);
(2)人才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无产权住房承诺书(原件)。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与受理。企业向所属地区投资促进中心提出申请,各地区投资促进中心受理并会同相关街镇进行预审认定。申报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
2、初审与审核。申请材料由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区人社局对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拨款。审核通过后,由区人才办按程序予以拨付。
四、咨询电话
区人才服务中心:22234545,13818203639
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中心:
1、真如投资促进中心地址:铜川路568号2楼
受理/咨询电话:22851953,13564268883
2、长寿投资促进中心地址:花溪路430号
受理/咨询电话:62660728-8007,13817249408
3、长风投资促进中心地址:云岭东路89号
受理/咨询电话:62237998-3107,13761743530
4、桃浦投资促进中心地址:武威路789号
受理/咨询电话:62507369
5、长征投资促进中心地址:梅川路1255号北楼8楼
受理/咨询电话:13918707473
普陀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金融支持政策 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行业和企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根据《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落实本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金融支持政策,现制定细则如下:
一、支持对象
本细则主要针对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产业导向,受本次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及涉及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防疫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和生活物资保供企业等的融资需求。
二、服务方式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及组织,创新增信手段,开发全线上零接触普惠金融产品,积极争取信贷资源,通过适当提高信贷额度、给予利率优惠等方式,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1、鼓励加大信贷投放
(1)用好政策性信贷工具。鼓励区域内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需求物资重点生产企业落实原料、扩大生产、设备改造、供应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消毒杀菌用品、试剂盒、体温测量仪器、抗病毒药品、医疗器械等,适当提高信贷额度、给予利率优惠甚至下浮。加大对纳入上海市民生物资保供企业名单等的重点企业的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争取专项信贷额度。
(2)鼓励提高信用贷款占比。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供给,加大信用贷款支持,鼓励运用企业应收账款、订单等信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信用信息等数据,提高投放精准度,提升首贷和信用贷款占比,加大小微、民营企业贷款特别是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投放力度。
(3)缓解中小企业流动性困难。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旅游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落实“减费让利”,减轻企业特殊时期财务负担。主动排摸梳理受疫情影响或遭遇临时资金困难的企业,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视情帮助协商采取调整还款计划、延期还款、减免息费、无还本续贷、中长期信贷重组等措施,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减轻企业还本付息压力。
2、拓宽直接融资方式
(4)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积极协调对接在沪金融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积极配合交易所,大力支持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鼓励辖内券商加大与企业对接力度,研究债务融资支持抗疫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纾困专项债、疫情防控债等,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业务。
(5)加强社会资本直接融资支持。积极引导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等社会资本投向电商平台等民生保供相关企业,加大企业直接融资支持。
(二)金融科技助力金融普惠
1、打造“普吸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6)加快“普会贷·信易贷”平台扩容升级。探索接入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信托、保险等各类金融资源和第三方中介资源,提供贷款、担保、保险、资产证券化、发行债券、股权融资、上市服务等各类金融服务,类金融企业迁移、地方金融组织新设及变更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各类融资对接活动组织发布等功能,实现金融服务“一网通办”、“一口受理”。鼓励辖内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运用“普会贷”平台开展线上业务,深耕业态转型。
(7)提供一站式线上融资服务。通过“普会贷·信易贷”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线上融资渠道,组织金融机构汇编发布线上抗疫纾困特色融资产品和金融服务,进一步丰富平台融资选择。广泛宣传和引导企业运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贷款等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线上产品研发投放,充分利用线上渠道,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
(8)深化信用信息普惠金融应用。在政策查询、贷款申请等多项功能上,增加信用画像功能。通过接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企业信用数据,形成企业的信用报告“精准画像”,为企业增信,帮助金融机构多维度、全方位了解企业经营和诚信情况,提升审核效率。开发线上实时测额、极速审批信贷等信用应用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2、建立服务绿色通道
(9)优化线上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辟线上绿色通道,为企业实现“空中开户”,保障企业居家期间现金管理及款项汇划,持续提供数字化金融服务。“普会贷·信易贷”平台融资诉求优先受理、优先尽责、优先审批、优先发放,简化办理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对各流程节点推出并行作业,确保专人实时在线,实现全流程快速跟进,保障重点企业高效审贷和放款。优化线上服务,协调金融机构建立中小微企业线上服务“绿色通道”,通过精简申请材料、创新核保方式、优化审贷流程、协助申请市区各级贴息贴费政策等,不断满足企业流动性资金需求,为科创、制造业等实体企业提供短期及中长期一揽子融资方案,相伴成长。
(10)加强线下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金融组织设立7
24服务热线,建立专人、专线、专办工作机制,为重点防疫物资生产、贸易、民生保供等企业,在办理资金结算支付、信贷审批、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等方面提供高效服务。
五、扶持流程
(一)申报受理
1、普惠企业线上申报途径。企业可登录“普会贷·信易贷”平台(附件一),线上进行辖区信贷扶持政策的查询,信贷产品的筛选比较,并选择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2、重点企业线下受理途径。各地区重点扶持企业可填报《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申请表》(附件二),向各地区投资促进中心提出申请扶持。各地区投资促进中心填写“审核意见”栏,报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汇总后报区金融办。
(二)受理协调。线上诉求由企业所选金融机构直接对接。线下重点企业《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申请表》由区金融办受理后,协调金融机构、金融组织,以银团形式与地区投促中心、产业部门协商服务。
(三)结果反馈。线上诉求企业可直接在线查看审核进度和结果,区金融办通过后台实时跟踪、督促办理、监督考核。线下政策申请结果由区金融办对接金融机构、金融组织后,协同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中心,向企业答复反馈。
六、附则
1、本细则所指金融机构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受“一行两会”管辖的持牌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指受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管辖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
2、本细则由区金融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咨询电话:52564588*2498/2467,联系人:沈老师、张老师。
附件:
1、 “普会贷·信易贷”平台入口
2、 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申请表
附件1:
“普会贷·信易贷”平台入口
1、二维码入口
2、随申办入口:随申办-普陀旗舰店-普会贷
3、网页端入口
https://putuo.shcreditloan.org.cn/
附件二
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申请表 | ||||||
企业名称 | ||||||
联系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业务银行 | 意向融资机构 | |||||
资金用途 | ||||||
企业类型 | □疫情防控相关企业 □旅游业 □住宿餐饮业 □批发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物流仓储业 □文化娱乐业 □会展行业 □民生物资保供企业□其它 | |||||
企业性质 | □国有,□民营,□外资,□其它 | |||||
企业 | ||||||
企业法人 (签名): | 企业(盖章): | 年 月 日 | ||||
地区投促中心 | ||||||
分管领导 (签名): | (盖章): | 年 月 日 |
加大政策性担保贷款支持操作细则
一、实施措施
“对企业通过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获得的贷款,疫情期间,区级财政给予担保费用全额补贴并提前兑现,在原政策基础上基准利率以内部分给予50%贴息。对于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帮助企业协调对接市担保中心和贷款银行,提供“无还本续贷”等延伸服务,缓解企业流动性资金困难。”
二、实施主体
区财政局
三、支持内容
(一)扶持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税收户管地在本区、依法纳税、财务会计核算规范且通过“市担保中心”担保的中小微企业。
本细则所称的中小微企业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的标准确定。
(二)扶持方式
本细则的利息补贴和担保费补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以后,与“市担保中心”签订担保合同的企业用于支付银行的贷款利息和市担保中心的担保费,给予贴息贴费。
(三)扶持标准
1、利息补贴
符合扶持对象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并按时还贷后,500万元以下的贷款,对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浮部分给予100%利息补贴;500万元及以上的贷款,对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浮部分给予50%利息补贴。
对疫情期间的贷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在上述利息补贴基础上,对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以内部分给予50%利息补贴。
2、担保费补贴
疫情期间,给予符合扶持对象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担保费用100%补贴,担保合同签订并支付担保费后,即可申请先行兑现担保费补贴。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受理。申报企业向所在各地区投资促进中心提出贴息贴费申请。
1) 长寿投促中心。服务范围:长寿街道、曹杨街道、宜川街道。(分中心地址:花溪路430号,电话:52920057)
2) 长风投促中心。服务范围:长风街道 (分中心地址:云岭东路89号,电话:62237998-3103)
3) 真如投促中心。服务范围:真如镇街道、石泉街道、甘泉街道、万里街道。(分中心地址:铜川路568号2楼,电话:22851953)
4) 长征投促中心。服务范围:长征镇。 (分中心地址:梅川路1255号北楼,电话:52707998)
5) 桃浦投促中心。服务范围:桃浦镇。 (分中心地址:武威路789号,电话:52847135)
2、利息补贴申报材料
(1)《普陀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贴费申请表》,《普陀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贴费企业基本情况表》;
(2)借款合同;
(3)担保合同;
(4)借款凭证;
(5)还款凭证;
(6)贷款转存凭证;
(7)利息清单汇总表;
(8)贷款结算清单汇总表;
(9)担保费转账凭证;
(10)担保费发票;
(11)营业执照。
3、担保费先行补贴申报材料
(1)《普陀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贴费申请表》,《普陀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贴费企业基本情况表》;
(2)借款合同;
(3)担保合同;
(4)借款凭证;
(5)担保费转账凭证;
(6)担保费发票;
(7)营业执照。
4、审核审定。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扶持政策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区财政局负责具体审核审定。
5、结果反馈。审定结果由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向申报单位答复。
6、资金拨付。区财政局按程序落实资金具体拨付工作。
(五)申请表格领取
企业可通过投促中心及区财政局受理工作人员领取申请表格。
四、咨询电话
52564588*2466,联系人:王老师。
给予疫情防控数字化应用场景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一、措施内容
鼓励围绕疫情防控开展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并落地应用,对在疫情防控应用场景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非政府投资类项目,优先给予区数字化转型专项支持。
二、实施主体
区科委
三、支持内容
1、具体措施:对快速实现核酸检测、社区疫情排查监测、智能化疫情监控、居民群众快速转运、远程诊疗医疗系统、多源数据疫情分析等非政府投资类疫情防控应用场景项目,优先给予区数字化转型专项支持。
2、实施流程:
区科委将编制和发布申报指南,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
3、所需材料:根据申报指南提供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设方案以及其它可以说明企业情况的材料。
四、咨询电话
52564588-2358/3351 李老师/陆老师
给予企业电信服务月租费用减免实施细则
一、措施内容
鼓励电信运营企业在疫情期间,对本区重点产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给予企业宽带服务、云服务、移动办公等服务月租费用减免。
二、实施主体
上海电信、上海移动、上海联通
三、支持内容
1、具体措施:鼓励电信运营企业设计推广适合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产品和应用并降低资费,对本区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和餐饮、住宿、家政等生活服务业小微企业免费提供3个月的云服务、移动办公服务等。
2、实施流程:根据上海电信、上海移动、上海联通分别制定的疫情期间企业电信服务月租费用减免政策向相应电信运营企业申请费用减免。
3、所需材料:根据上海电信、上海移动、上海联通分别制定的疫情期间企业电信服务月租费用减免政策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四、咨询电话
52564588-3331/3351 施老师/陆老师
实施重点行业纾困扶持(促消费)操作细则
一、措施内容
支持商业企业参与本市“五五购物节”系列主题活动,支持零售业态创新和线上线下联动发展,对重点活动给予一定资金扶持。鼓励新品首发、首店旗舰店落户,试点探索24小时营业区,有序放开酒吧、咖啡店、轻餐饮店等的“外摆位”限制。
二、实施主体
区商务委。
三、支持内容
1、支持对象
原则上应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并符合区域发展导向的商业企业。
2、支持方式与标准
支持商业企业引进国际一线品牌或特色品牌,并在普陀设立旗舰店、全国或上海首店等,按照品牌影响力、装修面积、销售情况等,经认定,每年给予业主或实际运营管理方不超过年租金30%的扶持,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新获得“上海新品集聚地”等相关市级及以上奖项的商业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商业企业、商业街区发展“夜间经济”,按照参与夜间延时运营店铺规模、数量等情况,经认定,每年给予业主或实际运营管理方不超过年租金30%的扶持,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申请流程
各申报企业须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递送至企业所在地区投促中心
各投促中心信息如下:
(1)长寿投促中心。服务范围:长寿街道、曹杨街道、宜川街道。(分中心地址:花溪路430号,电话:62660728)
(2)长风投促中心。服务范围:长风街道。(分中心地址:云岭东路89号,电话:62237998*821)
(3)真如投促中心。服务范围:真如镇街道、石泉街道、甘泉街道、万里街道。(分中心地址:桃浦路130弄100号,电话:22851900)
(4)长征投促中心。服务范围:长征镇。(分中心地址: 梅川路1255号北楼8楼,电话:52586699)
(5)桃浦投促中心。服务范围:桃浦镇。(分中心地址:武威路789号,电话:52847135)。
区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扶持项目开展审核,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中心分别向申报单位反馈申报结果。
4、申报材料
(1)《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资金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4)上级单位发布的相关申报通知;
(5)申请书或项目任务书;
(6)项目合同;
(7)相关立项证明;
(8)国家、上海市项目提供上级部门拨款凭证;
(9)荣誉证书;
(10)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装订要求:整套完整材料(申请书在前,附件在后,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6份。
四、咨询电话
52564588*7027、7016,联系人:徐老师、黄老师。
实施重点行业纾困扶持(外贸企业对接电商平台)操作细则
一、政策内容
支持外贸企业对接国内知名电商平台、跨境电商平台,助力开拓境外消费市场。
二、实施主体
区商务委。
三、支持内容
1、支持对象
注册在普陀区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2、支持方式与标准
充分整合区内外电商、广告、媒体等平台企业资源,推动形成合力,在平台入驻、营销推广、宣传策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助力外贸企业进一步拓展境外市场。
3、申请流程
区商务委在政策实施期间均予以受理。
4、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
四、咨询电话
52564588*7013、7058,联系人:肖老师、刘老师
加快兑付政策性扶持资金操作细则
一、实施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在二季度申请先行兑付2022年度第一季度政策性扶持资金”
二、实施主体
区财政局
三、支持内容
(一)扶持对象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对上海市经信委认定的直接参与防疫物品生产、运输、销售等领域的重点中小企业;
2、参与疫情防控开展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防疫应急物资产品、检验检测、药物研制、应急装备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以及从事服装生产等关联行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临时转产防护用品的中小企业;
3、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
(二)实施流程
上述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于二季度起向各地区投促中心提交产业政策扶持申请;各地区投促中心初审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政策备案确定的2022年度扶持比例,给予企业一季度相应扶持资金的先行兑付。
四、咨询电话
52564588*2445,联系人:江老师。
加大科技服务券支持力度实施细则
一、措施内容
“加大区科技服务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二、实施主体
区科委
三、支持内容
1、具体措施:在本区现有政策规定的“科技服务券单一企业申领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基础上,提高用券资助比例,由原来的50%提升到75%,企业自行承担比例降至25%。
2、实施流程:申报单位按照区科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陀区科技服务券(第二批)申领工作的通知》及后续发布批次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3、所需材料: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陀区科技服务券(第二批)申领工作的通知》及后续发布批次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四、咨询电话
52564588-7190/7164 侯老师/姚老师
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事项操作细则
一、措施内容
推动信用修复便捷办理,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以及信用门户网站为企业提供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在线申请、进度和结果查询服务。
二、操作指南
1、修复条件
(1)行政处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特定严重失信行为不予修复);
(2)已履行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事项已完成最短公示期(涉及一般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涉及严重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
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方可申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2、申请流程
方式1:“一网通办”网站和“随申办”app
第一步:查找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栏目,登陆后点击“修复申请”。
第二步: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第三步: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申报材料。
第四步:提交成功后,收到提交成功提示短信(特别提醒:不会以任何形式向申请人索要账号密码、收取密码或要求点击无关链接)。
第五步:查看“修复记录”,实时了解办理进展及结果。
方式2:“信用中国”门户网站
第一步:访问“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
第二步:点击在线修复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第三步:信用修复申请提交承诺后,以短信形式发送修复进度查询码。
第四步:经网站审核通过后,撤销公示。
3、申报材料
(1)信用修复承诺书;
(2)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情节较严重时候提供);
(5)公共信用报告(情节较严重时候提供)。
三、咨询电话
52564588*2354、2355,联系人:胡老师、唐老师。
优化信用服务模式操作细则
一、措施内容
对受疫情影响,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暂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可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二、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在普陀区,因疫情影响,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暂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 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信用修复的企业。
三、操作指南
1、积极推行信用修复在线办理。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指导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网址:sh.gsxt.gov.cn),在线申请信用修复,实现网上申请、线上受理、线上审査、结果电子推送等“全程网办”。
2、审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受疫情影响,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暂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审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避免企业受到列异影响而在市场准入、任职资格、招投标项目、荣誉评定、银行贷款等领域受到限制。
四、咨询电话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 52564588-4828
构建涉企长效服务机制实施细则
一、措施内容
“强化区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为区内企业搭建项目对接、业务合作平台,高效解决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产生的各类问题。加强区领导及各委办局、街镇领导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以‘四到四办换四心’的服务标准,指导企业用好各类相关纾困扶持政策,打造‘人靠谱、事办妥’的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二、实施主体
区投促办、各产业部门及相关部门、各街道镇、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中心
三、服务方式
1、各级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全覆盖。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相关单位一把手亲自调度,协同各方资源,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加强与企业一把手或企业相关高层对接,灵活采用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及需求,做到不遗漏、全覆盖。
2、实现企业需求反馈工作闭环。企业提出的需求,能够解决的,各相关单位即刻予以解决;需要条件成熟后办理或者无法办理的,耐心与企业做好沟通解释,争取企业理解;需要其他相关单位联动解决的,主动帮助企业牵头相关单位,做好闭环对接;需要区级层面统筹协调服务的,可报至区投促办,落实牵头统筹职责,让受疫情影响的普陀区企业充分感受到特殊时期的“人靠谱、事办妥”。
3、服务企业急难愁盼“心连心”。督促和帮助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并根据行业属性、企业特点和民生需求,针对疫情期间企业人员、物资进出困难,积极争取市、区相关部门支持,加强对企业需求的各项协调保障,协调核酸自测试剂盒、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为企业搭建项目对接和业务合作平台。
4、加大疫情防控宣传。通过“投资普陀”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疫情防控相关资讯的发布,加强抗疫过程中服务企业以及企业支持抗疫等信息与案例宣传,增进与企业的线上互动,营造齐心协力打赢抗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四、咨询电话
区投促办企业服务科:13301789873 王老师
15821323883 高老师
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中心:
长寿投资促进中心:62660728;
长风投资促进中心:62237998-3103;
真如投资促进中心:22851953;
长征投资促进中心:52586699;
桃浦投资促进中心:52847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