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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普陀区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浦东改革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高效、准确完成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以高质量的信息公开回应民众关切,不断提高本区应急救援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保障城市运行更加安全高效,人民感受到更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主动公开

我局全年发文共发文59件,主动公开55件,主动公开率为93.22%,所有主动公开公文均发布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3件为自然人申请件,1件为法人申请件。4件均为网上申请。经审查,依申请公开的1件,需加工、分析不予不予提供的1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2件。上述申请均按照规定的办理程序和时间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提升公开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与2020年相比,我局主动公开率提升11.4%,信息更加透明,回应群众关切更加及时。对于请示信息,在批复公开后及时公开,方便相关企业查询事故报告,对照改进自身问题。二是推动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对于多个申请人就相同政府信息提出公开申请,且经审查可以公开的,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本年度共完成4件依申请转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更好服务群众,便捷群众查询信息,普陀区对政务公开系统进行了升级改版。我局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对近五年的公开信息进行迁移,共迁移800余条,并按照改版栏目仔细分类,以期便捷信息查询。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做好工作交接,并将分工情况及时对外公布。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由办公室主任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提供材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主动公开率。相关负责通知积极参加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做好协调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 结合区政府各季度测评成果及年度考核结果,我局需要改进之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栏目未做到及时更新;二是规范性文件解读不够及时,形式较为单一。我局将继续巩固保持已有成果,不断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及时深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足短板,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普及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提升各业务科室对公开工作的理解与重视,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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