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2015年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06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5年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2日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52564588*4716。

 

一、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区安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5年底,本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普陀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业务科室相互配合。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先后制定《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归档制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议制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接待、办理制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干部考核、追究制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报送制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统计制度》和《区安监局政府信息文明服务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同时,要求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必须在发文稿中注明信息公开属性。领导在把关文件内容准确性的基础上,审核公开属性标注是否正确。所有公文在制发后,由政府信息工作人员按照文件公开属性,将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纸质版送交区受理中心供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安监局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按照《2014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条例》第九、十、十一条的规定,对照《2015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5年,我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宽主动公开渠道。

(一)主动公开范围

安监局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培训、重点企业安全管理等有关安全生产业务工作的文件。

(二)安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纸质版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区受理中心,二是电子版主动公开信息上传至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安监局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50%是涉及安全生产监管类信息,50%是涉及财政资金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100%,主要涉及安全生产监管和财政资金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 0件,占总数的0%。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0件,占总数的0%。

“信息不存在” 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 0件,占总数的0%。

“重复申请” 0件,占总数的×%。

“不予公开” 0,占总数的×%。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安监局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政府信息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区安监局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区安监局2015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从思想上提高全局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自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组织各科室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帮助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范围及要点,确保公文属性判定的正确性。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统计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0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4

受理申请总数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2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0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