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01月1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转3431。

     一、概述

        2015年,普陀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在公开的范围、方法和内容上实现突破的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逐步扩大审计公开范围和内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和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截至2015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本局按照《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普府办〔2015〕37号)要求,充分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认真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协助、办公室操作的工作机制,明确落实各环节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组织实施。

       (二)审计公开,突出重点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审计信息公开,提高审计执法透明度,促进审计工作更加规范。按照计划安排,及时主动公开了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和部分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同时,根据财政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主动公开了本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预决算。

        (三)夯实基础,稳妥推进

        本局按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日常登陆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做好备案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便民信息提供;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文件、依申请公开文件目录;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积极参加市审计局和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根据区政府要求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决算。

        (一)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类。为方便公众了解本局机构职能情况,分别设置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和内设机构三个板块,并及时更新职能信息和领导分工变化信息。

        2.政策法规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3.计划规划类。今年,公开了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廉政建设以及依法行政等内容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包括:2015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第29次职业道德检查月活动工作总结,2015年度依法行政报告等。

        4.业务类。今年,公开了201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公开了201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党政混合信息类。根据《普陀区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操作细则(试行)》要求,今年本局向社会公众公开了4条党政混合信息,内容主要是人事任免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门户网站。依托“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做好“审计公开”和“委办局——审计局”栏目的数据及界面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调整补充栏目内容。

        2.区档案局。及时进行公文备案工作,并定期向区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目录,方便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本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上申请,现已办结办理。

        在已答复的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件,占总数的100%,申请的信息内容涉及2015年普陀区审计局人事任免信息,本局已书面告知申请人相关内容已在普陀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出于便民考虑提供了相关网页的纸质打印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本局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次,均为电话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不单独列支,在区审计局行政经费内统筹列支。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在区府办、市审计局的指导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的渠道不够广泛,审计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本局将继续规范审计公开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报告中各项指标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普陀区审计局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

     1.按时办结数

3210

 1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