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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02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5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2564588-2598,电子邮箱:xxgk@shpt.gov.cn)。

  一、概 述

  2012年,本区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厅《201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和《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有关精神,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着力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责任,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健全工作机构、完善配套制度。一是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方案,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结果的汇报。二是调整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增加区新闻办、区人社局、区社区办作为成员单位,继续坚持日常工作由区府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重点工作、共性问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分析会商、共同研究解决,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2012年共召开了三次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三是修订《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汇编》,对有关工作机制进行了补充调整,制定了《普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试行)》。

  (二)明确工作任务、开展培训指导。一是召开2012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下发《2012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需重点推进的四大方面20项工作。会上,还对首次评选出的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颁奖。

    

  二是召开2012年普陀区政府公报发行发放工作会议,明确政府公报的免费发放工作要深入到社区,增设区市民中心免费取阅点。通过电话问询、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政府公报发放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反映政府公报免费发放落实情况良好。三是举办2012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邀请市政府有关处室领导授课,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公开意识,增强了实务能力。此外,区公务员局将政府信息公开课程纳入区公务员培训计划,并在新晋升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上开展了专题培训。

      

  (三)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一是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了区本级预决算报告和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全区38家行政机关公开了部门预算,全区50家区级预算单位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区财政局公开了5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开了教育经费预决算报告。

        

  二是强化非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全市各区、县中,区安监局率先尝试公开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等主动公开行政违法处罚信息。三是积极开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专栏,公开教育、就业、社保、医疗、计划生育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区教育局积极推动和规范学校、幼儿园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建立“普陀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平台,设立基础教育机构名录,明确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学籍管理等信息目录。四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开设“上海普陀”政务微博,即时发布重要政策、大型活动和突发公共事件等热点信息;运用微访谈、微直播,积极与市民群众线上互动;积极回应微博舆情,为市民群众解疑释惑。扎实推进“12345”市民热线知识库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上报各类政府信息611条,获得“12345”市民热线一级平台认可。优化“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开设无障碍浏览,各相关行政机关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和企业优惠扶持政策专栏维护更新工作。

  (四)规范基础工作、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普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流程,强化了征求意见、法律审核、集体审议和及时向社会公布等程序性要求,从源头上保证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是开展对2004—2007年区政府、区府办公文的分类梳理工作,对认定为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完成网上公开工作。三是规范信息公开收费管理工作,统一办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项目登记,开展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工作。四是不断深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通过季度通报、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机关绩效考核,采取自查自评、重点督查、全面核查、综合评估的方法,开展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有序推进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2012年度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入口,并通过“上海普陀”政务微博宣传发动,鼓励市民群众参与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2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8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2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92条,同比上升25.1%。同时,向社会各界提供服务类信息2337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范性文件。2012年,本区制定并公布规范性文件28件,其中,区政府制定并公布8件,区政府各委、办、局制定并公布20件。规范经济发展与行政审批工作,公开《普陀区区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普陀区中小企业互助融资平台管理办法》、《普陀区关于落实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实施方案》、《上海市普陀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13件规范性文件。规范土地征收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公开《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标准的通知》、《普陀区住宅修缮工程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等6件规范性文件。促进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开《关于2012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3—2015)》、《关于提高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发放标准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加强社会管理及其他,公开《加强普陀区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试行》、《普陀区法律援助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等4件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现行有效的21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确认继续有效的为18件,宣布失效的为1件,修改的为1件,重新公布施行的为1件;现行有效的6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中,确认继续有效的为49件,废止的为4件,宣布失效的为7件,修改的为1件,需重新公布施行的为2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普陀区财政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长征镇2012年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普陀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普陀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普陀区公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普陀区开展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划、计划。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2011年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12年月度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数据。

  4、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预算数据、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关于普陀区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普陀区2011年决算和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普陀区201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和2012年预算情况表》、《普陀区201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预计和2012年预算情况表》以及月度地方财政收支情况。公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教育经费预算和2011年教育经费决算情况的报告》。公开《2012年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及预算说明》,38家行政机关公开2012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50家区级预算单位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及预算说明。财政专项资金方面,公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及结果公示。公开《2011年普陀区中央补助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公示》、《普陀区2011年就业补助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区级分配结果表》。公开“2010年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财政支出”、“2010年度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财政支出”等5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公布《上海市普陀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2年版)》,涵盖区建交委、区房管局、区规土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20个部门9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确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6、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息。公开201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全年发布招标公告159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7条,中标结果公告117条。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公布《本区涉及第五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5项。在门户网站“网上办事”专栏中,公开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区发改委、区建交委等6个部门公布行政审批优化实施细则及相关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指南。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产品质量、绿化市容、文化市场、食品药品安全、收费标准、市政管理、民政工作、教育工作等方面行政许可审批结果。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根据《普陀区201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2012年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重点公开上海西站综合交通枢纽、长风3D跨采中心、真如城市副中心A1-A2地块等27项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建设情况。公开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竣工许可等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结果。公开商品房预售许可公告、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公告、开发企业资质公告。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扶贫方面,区民政局每月公布《普陀区社会救助情况》,每季度公布《普陀区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发放情况汇总表》。及时公开“蓝天下的至爱”等帮困送温暖募捐活动情况。教育方面,区教育局公开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学生健康安全等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公示每周学生营养午餐配膳情况。医疗方面,区卫生局加强对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集中公布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情况简介等信息。社会保障方面,公开区政府实事项目及完成情况,区民政局公开月度民政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区人社局公开《关于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进行2012年春节慰问补助的通知》。促进就业方面,区人社局公开《关于2012年扶持失业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实施办法》,做好对职业培训项目资质、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审批结果的公开,按季度公开《普陀区中央补助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公示》。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在“上海普陀”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发布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事故、防汛防台、灾害性天气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海葵”台风来袭上海时,通过“普陀有线”电视、“上海普陀”政务微博实时发布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指导市民群众及时采取避险措施。“上海普陀”政务微博制作并发布的《台风暴雨天气注意事项》图文长微博还得到了新华社上海站等多家主流媒体官方微博的肯定和网友的支持,并受到市网信办的表扬。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设立“监督检查”专栏,下设“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12个子栏目,适时发布相关监督检查结果、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结果。区环保局每日发布区环境质量日报、PM2.5监测数据,按季度发布环评审批结果;区卫生局公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通过名单、医疗机构申请执业审批通过名单、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备案通过名单等行政许可结果及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决定;区安监局每月发布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及时公开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区食药监分局公开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等行政许可结果;区质监局及时公开辖区内鲜肉和肉制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区电梯安全专项大检查、“3·15”集贸市场和大型超市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生产环节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通报。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发挥“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主渠道作用,根据市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优化政府信息搜索功能,完善栏目设置,加快更新频率,设置“政府资金”、“监督检查”、“规划计划”、“城区建设”等专栏,增强网上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和规范度。2012年,通过“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达4868772人次。

  2、政府公报。发行区政府公报4期,每季度第三个月15日出版,通过区档案馆、区房管局、工商普陀分局、区税务局、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市民中心、区图书馆和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每期发放量5400份。

  3、政务微博。开通“上海普陀”政务微博,发布各类实用资讯,积极与网友开展互动,回应群众关切。33家区级机关和57家基层单位在东方、新民或新浪开通政务微博,初步形成普陀区政务微博群,粉丝总量达到66万余人。普陀区人民政府还被评为上海市政务微博工作先进单位。

  4、公共查阅点。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公共查阅点和各街道(镇)公共查阅点为市民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5、其他渠道。通过“普陀有线”电视、《新普陀报》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区教育局开设“教育新闻手机报”,每两周一期,面向区内近2000名中小幼学生家长主动推送教育类政府信息。长寿街道、长风街道、曹杨街道、石泉街道与《新闻晨报》合作,推出社区报,每月1期,每期发行量共90000份,定期向社区居民发放,为社区居民提供了政策解答和信息咨询的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本区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共1104条。

  本区各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1件,同比下降15.5%,其中当面申请236件,占73.5%,网上申请41件,占12.8%,信函申请44件,占13.7%。

  本区各行政机关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区发改委、工商普陀分局、区建交委。

  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城镇拆迁、城镇规划、环境保护、财政审计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已经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1件。

  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136件,占总数的42.3%;“同意部分公开”的14件,占总数的4.4%,两者合计占总数的46.7%;“不予公开”18件,占总数的5.6%。

  其他情况153件。其中,“信息不存在”31件,占总数的9.7%;“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34件,占总数的10.6%;“申请内容不明确”53件,占总数的16.5%;“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15件,占总数的4.7%;“重复申请”1件,占总数的0.3%;“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其他情形19件,占总数的5.9%。

                                            

  除去“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等情况,实际公开比例达到89.3%。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各行政机关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170.8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确有经济困难情形的人员,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1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公开房屋动迁法律依据、房屋安置批文、房屋拆迁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等,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2件;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5件,主要事由是申请公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动迁安置人口核定情况等,没有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519次,其中当面咨询394次,电话咨询1640次,网上咨询485次。本区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486877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文件、监督检查、政府资金、城区建设、政府公报。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2年,我区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区政府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不均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与市民群众的需求仍有差距;三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2013年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加强部门间学习交流,分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府公报等渠道建设,为市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严格依法合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切实提高工作水平,有效降低行政争议纠错率。

  
  七、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592

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25.1%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59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28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104

受理申请总数

32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36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41

   5、信函申请数

44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2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36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4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15

   4、“信息不存在”数

3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34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53

   7、“重复申请”数

1

   8、不予公开总数

18

 其中 (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1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17

9、其他

19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337

网上咨询数

人次

485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94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64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4868772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21

 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2

行政诉讼数

5

 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170.8

 其中:1、检索费

155.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15.8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7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8

    2、兼职人员数

63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6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59.7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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