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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02月1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2017年度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ptq.s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2564588-2597,电子邮箱:xxgk@ptq.sh.gov.cn)

一、概 述

2017年,本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全面落实《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一)全面推进国家和本市两项标准化试点工作。印发《普陀区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争当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排头兵”的总体目标。成立试点推进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全区性的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会以及联络员例会,邀请学者、专家担任咨询顾问。梳理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发布全国第一个按照GB/T24421制订的关于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体系。加强宣传调研,推进标准实施。组织标准化专题培训,围绕重点领域试点任务专题调研,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题,开展满意度调查问卷。加强学习交流,接待其他兄弟区县来我区学习考察11批次,组织赴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学习标准化工作经验。

(二)夯实制度保障,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完善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组建由区政府主要工作部门担任成员的“普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府办,具体负责部署推进、监督检查本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制定《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普陀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以制度性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更高要求,推动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规范公文发布流程和渠道,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三是制定《2017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全年重点推进的六大类共计二十六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三)坚持开拓创新,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一是在公开方式方面,首次以图文形式解读《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让更多群众了解政务公开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在平台建设方面,对“上海普陀”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重新布局所有政务频道下栏目分布,整合优化各单位现有公开栏目和公开内容,力求公开内容及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便民、高效。三是在政民互动方面,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形式,推进领导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政府信息,共开展八次在线访谈,其中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线访谈两次,区政府部门、街镇主要领导在线访谈六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44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1969条,党政混合信息7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范性文件。2017年,本区制定并公布规范性文件23件,并做到了100%配备图文解读和一问一答式的文字解读。区政府新制定三项规范性文件,即《上海市普陀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均全过程公开了文件草案、起草背景、公众意见及意见汇总信息。另外,公开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清理信息。

2、规划和统计信息。

查漏补缺普陀区“十三五”专项规划,将公开主体扩展到所有参与制定“十三五”专项规划的党委部门、群团组织和重点地区,公开了《普陀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普陀区长寿商业商务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发布了《普陀区未来岛科技物流园区W0615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2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公众参与草案》等11处重点地区控详规划的公众参与草案,吸收社会的建议。发布《2016年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更新《普陀统计月报》。

3、行政权力信息。

在全面集中公开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在专栏中增加“意见建议”功能,便于听取社会公众对权责清单的意见和建议。首次制定并公开了《普陀区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目录》,更新了《普陀区政府审批事项目录(2017版)》、《普陀区政府查询类服务事项目录(2017版)》、《普陀区政府办理类服务事项目录(2017版)》。继续按要求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目录和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2017年普陀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等行政收费信息。

4、财政资金信息。本区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在规定时限、规定栏目统一公开了区政府、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和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全面公开了区级政府债务总体情况,并按规定分类细化公开了政府一般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扩大调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公开要求,进一步扩大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公开范围,区级部门公开预算时,同步公开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公开决算时,同步公开本部门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7年,区财政局在做好例行检查的同时,委托第三方开展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社会评估,考察全区各单位发布预决算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予以整改。及时公开了《普陀区2017-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采购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

5、公共监管信息。首次公开《普陀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且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网上政务大厅建立企业经营、工程建设、食品安全、环境报告等监管领域的栏目。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区市场监管局每月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区安监局公布了《关于上海市普陀区众欣不锈钢经营部“12·18”坍塌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等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继续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网上公开工作,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的公开力度,区环保局每月公开重点污染企业监督性监测的数据。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区卫计委定期向社会公开二次供水(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规范房地产市场,区房管局公开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经纪组织备案、商品房预售楼盘及预售情况和房地产交易情况统计信息。

6、公共服务信息。结合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项目,梳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信息,增强市民办事的便捷性,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建设普陀区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地图,包含十六大类共766个服务点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加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分配结果的公示。公开《2017年普陀区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等教育综合改革和各类招生入学信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事业单位信息。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

7、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区发改委公开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结果、项目建议书批复结果、项目备案等行政审批信息。区建管委公开了新会路(叶家宅南路—胶州路)、延平路(安远路—新会路)道路新建工程等2017年区属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和进展情况。区规土局公开了招拍挂出让公告,出让地块,出让结果公示,拟征地告知书,征地批文,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等一系列土地信息。区房管局公开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房屋征收补偿的信息。

8、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

更新本区国有企业基本情况,及时公开区国资委系统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区国资委系统企业外部董事、监事任免情况。按月发布国企总体经营情况及各类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公开2016年度区管国有企业业绩考核结果、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总体情况。公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国资(集资)监管覆盖面的工作方案>的指导意见》,积极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和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是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一河一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等专题,集中展示热点信息。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融合数据、创新服务为主线,2017年门户网站开展了“政务”频道改版工作。主视觉区域围绕民众最关心的政务事项,设置“政务五公开”、最新公开、专题专栏、热点回应、政策图解等栏目,在兼顾各栏目重要性的前提下,将重点内容前置,展示更新频率高和受众度较高的信息。同时,扁平化图片搭配文字介绍,让用户更理解栏目内容。突出搜索功能,采用智能搜索引擎,优化检索算法,提供针对标题、日期、栏目等关键词进行查询,提升检索的准确性和实用性,增强用户的体验。

2、政府公报。发行区政府公报4期,每季度第三个月15日出版,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民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房管局和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每期发放量5370份。

3、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着力建设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渠道,积极与公众开展互动交流。利用“普陀区政务微博发布厅”,有效发挥普陀区政务微博群的联动宣传作用。改版“上海普陀”政务微信,围绕微政务和微服务,及时发布普陀区新闻和政务信息,提供多种政务服务。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同步发布区政府门户网站最新公开信息,汇总图文解读和政府公报,方便群众查阅,开通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功能,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微信,及时发布回应“普雄路景观围墙改造工程”、“武威东路小男孩被砸”等社会关切热点信息,并开通留言评论功能,对于市民反映的确切真实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复,让市民感受到政府服务的温度。同时,围绕普陀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城区)等工作,策划开展了普陀区童画世界选拔大赛,广泛动员全区参与,正面宣传了普陀形象。

4、公共查阅点。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公共查阅点和各街道(镇)公共查阅点为市民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5、自助服务终端。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及长寿街道、曹杨街道、万里街道、长征镇四个街镇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置了区政府信息公开自助服务终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即时查询、打印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在线申请功能,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信息公开服务。

6、其他渠道。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通过“普陀有线”电视、《新普陀报》以及各街镇报纸主动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本区依申请公开目录新增292条信息。

本区各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9件,比2016年增加57件。其中当面申请171件,传真申请3件,网络申请574件,信函申请141件。当面申请数继续下降,信函申请数与2016年相比基本稳定,网络申请占比由2016年的56.6%进一步增加到64.6%。

本区各行政机关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分别是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政府。

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城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7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9件,其中854件在15个工作日内按时办结,35件为延期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速度加快,延期答复数较2016年大幅减少。

2017年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或者部分公开的共计452件,占申请总数的50.8%。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的62件,“同意公开答复数”的37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的19件。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共计54件,占申请总数的6.1%。其中,“涉及商业秘密”的3件,“涉及个人隐私”的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25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5件。

其他情况383件,占申请总数的43.1%。其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98件,占申请总数的11.0%;“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08件,占申请总数的12.1%;“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101件,占申请总数的11.4%;“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76件,包括告知申请人应通过咨询、信访、档案等途径办理等类型,占申请总数的8.5%。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故2017年依申请公开公开无收费产生。

四、复议、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按办结时间统计,2017年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9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公开旧区改造、商务、市场监管、事业单位等相关信息。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8件,“被依法纠错数”1件。

按办结时间统计,2017年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39件,主要事由是医疗卫生、土地规划、旧区改造、教育、市场监管等,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35件,“被依法纠错数”4件。

2017年本区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举报投诉。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业务部门对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和服务性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民互动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不足,2018年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组织针对不同群体的政务公开培训,旨在提高全体公务员的公开意识;加强对各部门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指导,召开案例研讨会,研究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措施;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为契机,加强“五公开”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制度机制建设,提高政民互动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614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2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2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297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445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51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157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727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11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2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1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8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8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5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2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3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889

1.当面申请数

3110

171

2.传真申请数

3120

3

3.网络申请数

3130

574

4.信函申请数

3140

141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889

1.按时办结数

3210

854

2.延期办结数

3220

35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88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6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37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19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5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3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25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9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10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10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76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8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1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3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35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4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3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3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7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5

2.兼职人员数

8320

5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6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56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28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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