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社会公众关切,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1、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共发文123件,主动公开119件,主动公开率为96.75%。发布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市政建设、市政设施维护、建筑业管理、河道综合治理、交通管理、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区建管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9件;不予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8件,信访投诉类2件;其他处理3件,占8%。无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严格执行《普陀区建管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一是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流程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受理登记、转办、审核、答复、归档的规范管理,并利用好法律顾问制度,使受理、答复工作合法合规有序进行。

4、平台建设

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参与性。

5、监督保障

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办公室主任带领专管员开展工作并及时向专业科室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他们做好公文类政务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指导基层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04.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2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1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2

1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1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按照《新条例》的要求,认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比上一年有了提高,但在政策解读方面还有一定提升空间,在政民互动的时效性上需要进一步改善提升。下一步我委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在保证高主动公开率的同时,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量,不断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委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关简介、领导分工等调整内容的更新发布工作。积极落实上级要求,全面完成负责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配合门户网站改版对已发布信息进行梳理分类至新调整栏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