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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03月14日 来源: 上海普陀2010普陀区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陀区财政局
2011年2月17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普陀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2421,邮箱:caizhj@shpt.gov.cn。
一、概述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按照《2010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2010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周倩影局长任组长,张思拯副局长任副组长。周倩影局长高度重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财政工作会议主题之一,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扩大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局信息管理中心的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在内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系统管理员及时维护和更新网上公开的相关信息内容。
2、加强目标管理。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制定了《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的要求,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及信息保密的各项组织工作,对无特殊原因不按要求公开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去年,我局组织科室负责人及新进人员参加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培训,加强对信息公开事项的审查和管理,保障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3、加强督办检查。局领导多次在局内各种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的法律性和程序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局领导小组的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工作不足部门及时整改。局办公室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对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加强信息公开。依托“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将财政法规、业务工作、办事程序等内容在网上公开,并通过网上咨询、投诉建议等栏目,方便群众知情办事。2010年,我局信息管理员认真做好信息维护工作,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计划报告、业务工作、工作信息等固定栏目信息67条,发布服务类信息15条。内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财政业务指导、财政经费动态、经人大审议通过的预决算报告及财政资金收支情况等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政府信息。同时,认真做好月度统计、工作信息报送、公文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
5、加强制度保障。结合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制度、公开预审制度、群众意见接处制度、网站维护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的执行力度,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对所有上网信息实行分类审查,至今未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 2010 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0 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197%。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3条,占4.5%;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9%; 业务类信息36条,占53.7%;其他类信息22条,占32.8% 。
我局依托“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开机构职能、财政法律法规及制度、财政工作重大决策及实施、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向社会公众承诺事项及其办理情况、行政执法情况等政府信息。通过“网上办事”、“市民咨询”、“区长信箱”等栏目,提供在线受理、在线下载等服务类信息15条。其中,回复或处理群众网上诉求0条,应予回复的全部按要求回复处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0 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不断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很及时,动态信息更新不够丰富,群众参与互动还不多;及时公开制度、问责追究制度等的执行有待加强,有些工作还不很主动;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等等。
2011年,我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1、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努力形成一套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失职有追究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严格按照《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的内容,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的规范,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规范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程序。探索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步骤,根据群众要求和工作需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财政资金去向使用的透明度。
3、强化责任意识,审慎处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继续依托区电子政务平台,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服务,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建立起了责任明确、分工协调、层层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
六、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7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197%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67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5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
9、其他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5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5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邮寄费 |
元 |
|
3、复制费 |
元 |
|
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7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7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