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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01月3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1年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12年1月5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2471,邮箱:caizhj@shpt.gov.cn。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我局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工作,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公开咨询、申请、答复工作顺利开展,信息公开透明度、时效性持续提高。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维护与协调。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同时配备7名兼职人员,各科室各设一名联络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在全局形成了“自下而上、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2、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普陀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普陀区财政局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批流程》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3、夯实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在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畅通公开渠道,明确公开责任和保密措施等各个方面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依托“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将财政法规、业务工作、办事程序、财政预决算、收支月报等内容在网上公开,认真做好月度信息统计报送、公文信息目录备案、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年度工作报告编制和公开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2010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条例》第九、十、十一条的规定,对照《2011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普府办〔2011〕26号),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宽主动公开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

  内容深化方面,在认真做好常规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区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市、区有关要求,陆续公开了普陀区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普陀区2010年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普陀区2010年收支决算表、2011年度普陀区财政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及本区2011年度各月份的财政收入快报等文件。此外,作为牵头单位,配合区各预算单位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并及时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流程等进行网上公布。同时,结合重点、专项工作开展,加大专题宣传、公开力度,制作了《普陀区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小金库”相关政策解读》、《公务卡管理政策解读》等文件。除主动公开部门业务类、机构职能类、计划总结类等信息114条外,还通过门户网站有关板块,公开了财政信息20余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获取和利用的需求。

  渠道拓展方面,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性、多样性、全面性的特点。一方面将重要工作、会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及时向普陀快报、普陀简报、新普陀报等进行报送,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另一方面,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维护和更新我局工作动态及相关项目信息,保障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信函申请6件,档案局移交办理5件,截至2011年年底,已全部办理办结。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全部为预算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54.5%,主要包括我区2000年至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来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00年至2010年财政预算收支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09年财政收支月报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4件,占总数的36.4%,主要包括普陀区财政局编制和汇总的2011年本级及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金额数,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金额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金额数、公务接待费金额数以及解释说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及2011年普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说明、2010年度普陀区财政局预算支出中经济分类科目的基本建设支出项下的交通工具购置支出的完成总额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件,占总数的9.1%,为2010年度普陀区本级政府预算中教育支出项下的教育管理支出总额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我局共接受市民网上咨询6次,并依托“区长信箱”、“市民咨询”、“网上办事”等栏目,提供在线受理、在线下载等服务类信息,顺利办理办结所有案件,应于回复的全部按要求回复处理,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此外,在答复过程中,我局还收到一封感谢信,这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1年,我局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主动公开率、兼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2012年,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执行,依法理财、依法办事。二是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进一步深化有关财政资金、“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增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三是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教育培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统计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14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114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1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30

  受理申请总数

  条

  1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2、传真申请数

  条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4、网上申请数

  条

 

  5、信函申请数

  条

  6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6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4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1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7、“重复申请”数

  条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2)“商业秘密”数

  条

 

  (3)“个人隐私”数

  条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17

  网上咨询数

  人次

  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行政诉讼数

  件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2、邮寄费

  元

 

  3、复制费(纸张)

  元

 

  4、复制费(磁盘)

  元

 

  5、复制费(光盘)

  元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2、兼职人员数

  人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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