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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1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工作报告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shpt.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年度工作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电话:52500344,电子邮件:yitian@shpt.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以及市、区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切,坚持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五公开”,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制发公文11件,其中,主动公开公文6件,依申请公开公文为2件。

主动公开范围:

1、领导分工;

2、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3、人事任免情况;

4、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6、行政发文(包括政策解读);

7、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8、工作动态。

主动公开途径:

1、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从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查询,地址:http://www.shpt.gov.cn/

2、“上海普陀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依据《条例》的规定,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一网通办 ”工作,我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在编制目录时结合我局职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保公开目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业务工作内容,便于公众检索、查阅。截至2020年底,共梳理34项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全年配合完成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编制、操作流程再造的拓展等工作;配合做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做好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日常信息维护、发布工作之外,我局还加强了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我局工作动态及服务信息,全年合计发布199条。一是规范发布,依规做好文稿和保密审查,确保内容描述准确、图文并茂、规范无误。二是做好发布规划,定期策划专题,发起“最美退役军人”、“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兵支书”、“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等多项专题报道。三是做好日常发布,及时发布我局系统和各街镇退役军人工作动态。四是做好服务,推出“就业创业”专栏,向本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就创政策动态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更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局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分管领导,形成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共同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专题汇报,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有效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查保密管理制度、公开内容审核制度,在公文制作阶段执行信息公开属性和保密同步审核的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安全保密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8

1

118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2.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但是,政务公开工作细化还不到位,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政务公开创新案例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将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途径,努力实现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化,及时回应市民关切,不断扩大公开信息范围,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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