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排水管道清通功能完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表
索引号:
SY31010720210293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1-16 15:24:29
发文字号:
普发改投〔2021〕1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3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送单位: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普陀区排水管道清通功能完善工程 |
项目代码 | 31010763170922720211A3101001 |
项目(法人)单位 | 上海普陀市政建设养护有限公司 |
规划依据(经上海市、区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专项发展建设规划等) | 《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17-2035年)》 |
项目建设必要性 | 为满足本市普陀、静安(静安区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建成前)两区通沟污泥无害化处置需求,同意实施普陀区排水管道清通功能完善工程。 |
项目建设地点(四至范围、起讫点) | 位于南何支线铁路以东、河南浜以南、沪嘉高速以北、祁安路以西的市城投排水公司桃浦污水处理厂初雨调蓄项目场地西侧预留用地内,计划用地面积约3870平方米。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通沟污泥处理厂房、2条污泥处理流水线以及配套厂区管线、道路、绿化等。 |
项目资金来源 | 工程总投资匡算9338万元,土地费用在可研阶段给予明确,由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
项目审批部门意见 | 予以批准。 |
下阶段,请进一步深化建设方案,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 |
抄送 | 区建管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审计局。 |
告知事项 | 1、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2、项目(法人)单位凭批复表分别向规划、土地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用地审批等手续。 3、其他。 |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