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普陀区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

2022年12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领导干部普法目录

1.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党内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5.《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6.《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二、工作人员普法目录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责任部门:社会救助科

2.《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

责任部门:社会救助科

3.《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养老服务科

4.《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

责任部门:养老服务科、社区事务发展中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责任部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6.《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责任部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责任部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8.《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

责任部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9.《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责任部门:社会专项事务科、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10.《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救助管理站

1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责任部门:救助管理站

三、社会公众普法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责任部门:社会专项事务科、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2.《婚姻登记条例》

责任部门:社会专项事务科、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3.《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责任部门:社会专项事务科、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责任部门:养老服务科、社区事务发展中心

5.《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责任部门:养老服务科、社区事务发展中心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责任部门:社会专项事务科

四、特定相对人及利益相关人普法目录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责任部门:社会组织管理科

普法对象:社会团体、(业务)行业主管单位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责任部门:社会组织管理科

普法对象: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行业主管单位

3.《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责任部门:社会组织管理科

普法对象: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行业主管单位

五、普法方式

1.法治专题培训班

2.宣传阵地

3.电子屏滚动播放

4.微信公众号发布

5.接待窗口咨询

6.设摊宣传

7.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

8.主题活动宣传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