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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

2021年08月2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序号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重点普法对象

普法责任部门

具体普法举措

1

《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

乡镇社会救助及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各村(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

社会救助科

救助管理站

组织民政干部、街镇、村(居)救助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对《条例》内容、救助工作目标、程序、方法进行深入学习宣传;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公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知与理解,扩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面,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居)委会干部、村(居)民

基层政权科

结合2021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干部群众了解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选举期间重点宣传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推选程序、村(居)委会成员的提名条件、方式以及具体投票程序,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3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5

《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

6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业务)行业主管单位

社会组织管理科

加强区、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和预警网络信息员法治教育;定期召开街镇中心主任例会,开展有关政策的宣讲和培训;开展全区预警网络信息员培训会议,重点对条例和法规进行专题培训,全面提升社会组织服务工作者的法治素养。

7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行业主管单位

8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市民、婚姻当事人、收养当事人

社会专项事务科

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的契机,围绕《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内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市民知法、守法、用法,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持续开展“婚姻法律咨询指导”等项目,引导居民群众充分保障自身权益。

10

《婚姻登记条例》

11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12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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