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表】普陀区第八轮(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年07月1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事项名称

普陀区第轮(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承办单位

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事项类别

(在□打√)

√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计划;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内容摘要

整个《计划》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安排”4个板块。明确到2023年,本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功能稳定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为加快打造“三地一极”,全面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计划》同时对2021-2023年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9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

制定依据

上海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沪府办发〔20212号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座谈会 □听证会    □问卷调查

□民意调查   □实地走访 □专项听取意见  □其他    

专家论证

√是      □否

风险评估

□是      √否

合法性审查

                         √是

集体讨论决定

  □区政府全体会议  √区政府常务会议   □区政府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