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进一步优化供给促进消费增长的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公示》的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2019年07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意见来源意见内容采纳与否采纳与否的理由
区卫健委(十三)条中:结合普陀桃浦国际健康创新产业园区建设,探索“商业保险+健康服务”新模式,打造健康保险大数据服务平台,逐步提供健康保险产品交易、核保理赔等服务。建议删除“结合普陀桃浦国际健康创新产业园区建设”。采纳“结合普陀桃浦国际健康创新产业园区建设”范围较窄。
区发改委(二十二)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责任部门建议删去发改委采纳区发改委无大数据相关工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