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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政策解读

2011年12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我区将从2012年起正式实行公务卡管理。为使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公务卡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区财政局结合《普陀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制作了相关知识问答,供大家学习、参考。

  1、什么性质的单位使用公务卡?

  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包括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2、什么性质的支出使用公务卡?

  原使用现金或支票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和其他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具体规定参照《普陀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附件《上海市市本级公务卡支付目录》执行。)

  3、公务卡是个人卡还是单位卡?

  公务卡是个人信用卡,为预算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所有,可以用于本单位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公务卡有关责任和费用。

  4、什么性质的人员需要办理公务卡?

  预算单位因工作需要有公务消费的工作人员。

  5、如何办理公务卡?

  (1)由预算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公务卡代理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申办。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预算单位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及预算单位将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管理系统。

  (2)预算单位发生工作人员新增、调动、退休等变化时,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调整和注销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单位及银行注销公务卡信息后,银行将视具体情况减少原持卡人信用额度。

  6、公务卡的信用额度是多少?

  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少于2万元。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根据发卡行的规定,持卡人可自行(或通过预算单位财务部门)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

  7、公务卡遗失或损毁怎么办?

  (1)如遇公务卡遗失,持卡人应自行按照发卡行的规定及时办理挂失业务。

  (2)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持卡人根据发卡行的规定向发卡行申请办理公务卡补办业务。补办后,由发卡行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持卡人将补办信息告知本单位财务部门。

  8、公务卡可以提现吗?

  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应当事前经本单位审批程序通过,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如发生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9、公务卡消费如何报销?

  (1)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最迟在到期还款日前五个工作日内到所在预算单位财务部门报销。(经与银行商定,银行将在到期还款日前短信提醒。)

  (2)报销时,应当按照所在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及公务卡消费凭证(银行卡签购单)。

  10、公务卡消费如何入账?

  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在收到支付凭证回单后,将报销凭证、银行卡签购单及支付凭证回单等原始凭证按照现行会计核算办法登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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