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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科技创新引导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2016年02月1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1、引导基金的设立目的是什么?

  引导基金是由普陀区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普陀区重点扶持和鼓励的产业领域,加快金融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引导社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普陀,加速培育和发展本区科创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2、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根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0〕37号)、《关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普委〔2015〕90号)、《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普府〔2015〕9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

  3、引导基金如何运作?

  引导基金采取决策、评审、日常管理和监管相分离的管理体制。设立引导基金理事会,行使决策管理职责。成立独立的引导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引导基金投资方案进行评审。引导基金以事业法人形式设立,设在区财政局。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日常投资运作。

  4、引导基金资金来源有哪些?

  引导基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区级财政投入,引导基金运行的各项收益,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国家有关部委、市有关部门、政策性机构或组织的资金,其他资金来源。

  5、引导基金主要投向哪些领域?

  引导基金主要投向移动互联网、智能安防、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等产业板块,将与上述产业领域内的投资基金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6、引导基金的投资原则是什么?

  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优先扶持工商和税务注册在普陀区(如投资基金为合伙制企业,法人合伙人工商和税务注册也应部分在普陀区)、实际到位资本3亿元以上、在本区有意向投资项目的投资基金。

  7、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式有哪些?

  引导基金采用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两种。阶段参股是指引导基金向投资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期限内退出的投资运作方式。跟进投资是指引导基金可跟随投资基金投资于所选定投资的企业,形成的股权委托共同投资的投资基金管理。

  8、引导基金的操作程序包括哪些?

  引导基金两大投资方式的操作程序主要包括征集申报、尽职调查、专家评审、最终决策的四个阶段。

  9、引导基金如何退出?

  引导基金中一般应在存续期满后退出。存续期未满如达到预期目标,可通过股权回购机制等方式适时退出。引导基金投资形成的股权可采取上市退出、股权转让、股东回购及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

  10、引导基金如何做好风险控制?

  引导基金应当选择具有相关经验的商业银行(原则上为该商业银行设立在本市的分支机构)进行托管。引导基金不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不干预所支持投资基金的日常运作,但对企业违法、违规和偏离政策导向的行为,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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