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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交通管理中心申请购置执法检查车辆的函

区机管局:

普陀区交通管理中心是我委下属科级事业单位,于2013年成立,主要承担:区域内停车场(库)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及执法工作,新建项目配建停车泊位审核监管及竣工验收工作,协调区域公共交通网线站点调整优化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交通战备及春运工作,区域内普通地下空间管理工作等职能。由于中心成立时间短,未核定车辆编制数,至今未购置执法检查专用车辆,仅靠自行车方式落实上述工作,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及应急情况的处置工作等。据此,特向贵局申请购置2台执法检查专用车辆,请予核准。

妥否,请复。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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