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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09年度普陀区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

区各主管部门、各街道(镇):
     为了做好本区2009年度的部门决算工作,现将2009年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决算编报
      区各主管部门、各街道(镇)要会同区财政部门做好决算的布置工作。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决算应加强审核,在确保各项决算数据正确无误后,方可汇总报送区财政部门。区财政局将认真做好决算的组织协调、编报工作。
      纳入200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原则上应逐户编制和录入部门决算报表。
      二、关于报送时间
      区各主管部门、各街道(镇)应按部门预算的报送渠道,务必于2010年1月29日前将本部门、本街道(镇)经审核、汇总的决算报表报送区财政局。
      三、关于报送内容
      区各主管部门、各街道(镇)报送区财政部门的本部门、本街道(镇)的决算包括:
      1、汇总的决算报表一式一份(其中:分科目报表可打印至类级,金额单位“万元”)。
      2、含汇总的全部数据的软盘(含汇总及全部分户、分科目数据)一式一份。
      3、决算填报说明(按规定的格式进行填报)、决算分析报告(按规定内容进行分析)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
      四、关于编报要求
      1、决算数据是各部门年度工作实施情况的量化反映,是领导决策及宏观分析的重要依据。区各主管部门、各街道(镇)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一个单位“一本预算、一本决算”的原则完成决算编审工作,确保汇总上报的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2、决算报表的表式及编报说明另行发送。请各单位结合2009年度部门决算的编审口径认真学习,严格按照编审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决算的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年度部门决算编审口径
         2、部门决算分析报告纂写提纲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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