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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对《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18年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的统一安排,区财政局于2019年6月10日就起草编制《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18年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上海市普陀区2018年全区及区本级决算(草案)2019年1-5月收支执行情况表》(以下分别简称《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向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预算工委、部分人大代表等作了专题汇报。2019年6月20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研究提出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18年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初审意见》)。根据《初审意见》要求,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对报告和草案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并报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决算报告”的问题

    在“2018年预算执行成效”部分对重点支出情况作了补充说明,即“聚焦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全年投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32979万元,切实推动区内科研院所、技术研究中心等科创资源集聚优势转化为重点产业发展动能;积极贯彻落实“3+5+X”产业政策,全年产业扶持资金兑现149317万元,较往年提前四个月完成,加快支持调结构、增活力,推动产业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决算报表”的问题

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对《2018年普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草案)》中部分经济分类科目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增减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增加附注说明,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增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二是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压缩、取消部分出国(境)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三是部分预算单位年初未对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进行细化,预算执行中按照实际情况据实列支,如助学金、社会福利和救助等科目。

下阶段,区财政局将进一步指导预算单位合理规范使用经济分类科目,建立健全经济分类科目下达、调整和审核的工作机制,真实准确反映政府支出情况,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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