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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19年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安排,区财政局于2020624日就起草编制《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19年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上海市普陀区2019年全区及区本级决算(草案)20201-6月收支执行情况表》(以下分别简称“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向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预算工委、部分人大代表等作了专题汇报。202077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研究提出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19年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初审意见”)。根据初审意见要求,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对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决算报告的问题

在决算报告“2019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部分提出:“预算安排与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绩效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深化推进;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等,区财政局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破解之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决算草案的问题

在决算草案中新增“2019年普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支出决算表(草案),全面反映产业发展、科技发展、债务付息等专项资金的年初预算、调整后预算及决算等情况。下阶段,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决算数据的分析和利用,不断细化和完善决算草案内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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