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的统一安排,区财政局于2020年12月21日就起草编制《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普陀区2020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以下分别简称《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向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预算工委、部分人大代表等作了专题汇报。2020年12月31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研究提出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初审意见》),经认真研究,区财政局对报告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并报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扩大提交人代会草案内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关注民生领域及基层治理,从教育、卫生、医保、文旅、城建等领域中,选择一批与民生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或政策,如:疾控中心达标建设、成套改造、苏州河沿线整治、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资金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以及试点抽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各一份,提交人代会审阅,形成合力,更好推动各部门和单位整合资源、高效履职。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算报告和草案。在《预算报告》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执行情况”部分补充说明了“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未全额完成年初预算,主要是教育、民政、卫生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调整资金来源,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相关支出转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相关内容;在《预算草案》的“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说明”部分补充说明了“主要是以前年度举借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达到还本高峰期,据实安排还本支出”的相关内容。

三、关于加强专项资金中长期规划研究。指导预算单位结合全区““十四五””规划,研究梳理规划期内专项资金分年度资金需求,不断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计划性;结合预算绩效一体化改革,将重大政策、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作为财政预算安排及资金监管的重点,进一步加强事前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建立全流程绩效监控体系,促进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1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