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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普陀区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2020年普陀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全力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全力服务民生改善,推进区域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的建设,保障医保事业发展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理论武装,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学习。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对上海的工作要求,紧密联系医保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新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深入开展专题研讨,着力提升党组中心组学习质量。加强学习强国APP在局系统的推广使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推动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责任。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滚动排查,找准风险点、定准风险等级、做实防控措施,织密织紧制度笼子,牢牢守住廉政底线。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规范做好年度公务员招录、职务职级晋升、局系统派遣人员招聘等工作。加大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推进干部交流,通过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推动干部经风雨、见世面、强筋骨、长才干。围绕提升干部队伍“八个本领”,组织开展干部业务培训和能力比武,强化医保干部专业化建设。

4、提高党建质量和水平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工作规范,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做好医保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深入基层,推进大调研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真正为百姓排忧解难。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制定局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医保政策宣传,不断增强普陀医保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重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舆情引导和应对,加大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推进落实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入推进医保政风行风建设。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助力医保服务民生

1保障疫情期间药品配给和费用结算

贯彻落实特殊时期医疗保障政策,及时拨付250万元医保预付基金至辖区内4家二、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指导区内医疗机构切实执行确诊及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特殊报销政策,优化医院申报结算医保费用流程,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疫情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满足慢性病患者长期治疗用药需求。

2、优化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

推动医保经办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鼓励参保人运用自助服务机办理业务并保持安全等候距离。延长大病医保登记有效期和医保零星报销受理期,落实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改造,实现大病登记由传统的医保经办机构柜面操作,调整为医疗机构直接上传信息,将各项医保服务推送至互联网端和移动端。

3、加强长护险服务疫情风险防控

疫情期间,暂停新的需求评估申请受理和到期复评。加强对长护险机构和护理人员的防控,支持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一致后暂停长护险上门服务,同时保障好独居、孤老以及重度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严格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联防联控,确保疫情期间长护险服务安全有序。

三、加强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1、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

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核心的专项治理工作,巩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成果,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完善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健全基金监管工作机制

加强与市、区有关部门间的监管联动,会同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区公安等部门,不断完善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机制。落实医保医师记分管理制度,完善医保医师联合约谈机制。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履约考核,加强医保费用审核。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建设。

3、强化长护险重点环节治理

针对居家上门等重点环节,整合多方力量,联合区卫健委、区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开展长护险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对评估和服务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长护险定点机构的管理和指导,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维护长护险基金安全和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长护险制度规范发展。

四、深化医保领域改革,保证医保政策落地

1、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有序做好2020职工医保年度转换工作。继续做好区域医疗救助工作,加大医疗救助检查培训力度,规范审批流程,确保精准救助。落实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和互助帮困计划工作。做好上海长三角异地结算,深化长三角地区医保一体化发展。

2、稳妥实施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和药品耗材招采改革

推进落实本市新版药品目录的执行,加强对新版药品目录实施情况的跟踪,做好舆情应对。继续做好药品集中采购使用试点,推进第二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在区域内的落地实施。落实好医疗器械“阳光采购”工作,着力推进改革落地,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3、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会同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制定我区长护险服务总量控制管理方案,以长护险服务对象总量更加有序可控、失能率分布更加均衡、失能等级结构更趋合理为目标,深化推进长护险试点。积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我区长护险经办试点工作,提高经办服务和管理能力,加强对真正有需要失能老人的服务保障。探索落实符合条件的社区日间照护服务纳入长护险支付。

五、研判医保发展形势,提升医保治理能力

1、研判把握““十四五””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研究把握上海医保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准确把握““十四五””期间上海建设更高质量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目标方向的基础上,思考谋划区域内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和工作重点。

2、持续做好“一网通办”

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市局“一网通办”总体要求,针对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持续做好医保“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落实“好差评”制度,提升服务效能,建立长效机制。

3、加强医保法治化建设

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局系统医保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培训,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医保工作法治化水平。

 

 

 普陀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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